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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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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大人听完,心中有了成算。

在一系列证据的面前,林小娘再无可抵赖,承认了罪行。

最后,主谋林氏放,次责王氏徒一年,其他参与了的相人等杖刑。

盘踞在蝶儿心多年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

而这件事还没完,据证人证词,盛家六姑娘,也就是当今的宁远侯夫人盛明兰并非嫡女,而是卫小娘所生的庶女,也就是说,盛明兰和顾廷烨的这段婚姻,乃以庶冒嫡,大宋律例,以庶冒嫡,婚姻无效,女徒一年,男罪加一等。

其实这条律法,是用来防备两家结亲时有人以庶冒嫡,帮助成婚以后才发现被骗当了冤大的苦主伸冤所用,像明兰和顾廷烨这样两家门清儿不计较的,往往是民不告官不究,所以盛家才敢大胆地给明兰换了亲妈,让明兰以嫡女嫁。

但案落到最公正无私的包大人手上,包大人可不这些私,依据律法,判了明兰和顾廷烨婚姻无效,而且当面申斥了盛明兰改换生母这大不孝行为。

幸好宁远侯府还有一方祖传的铁券丹书,帮顾廷烨免了这场牢狱之灾。但明兰能不能用上这方铁券丹书免牢狱之灾,却有些争议。

包大人认为,既然婚姻无效,那盛明兰就不是顾家的人,不用这铁券丹书,应律徒一年。

盛明兰这些年生惯养,细,如何受得了牢狱之灾。为了救妻火,顾廷烨价请来一名状师,状师声称,顾盛的婚姻虽然无效,但盛明兰多年与顾廷烨同居,且生有四个孩,应算得上“外室”,虽是外室,但也算顾家的人。

包大人查阅相关案例,最终认可了状师的说法,免去了盛明兰的牢狱之灾。

牢狱之灾虽免,但明兰也一夜之间从贵的侯府人沦为了低贱的外室,四个儿也变成了外室,更要命的是,当初顾廷烨给团哥上报世的条陈上,写的是嫡,如今团哥变成了外室,这世份就有问题,搞不好,等顾廷烨百年之后,团哥非但不能袭爵,宁远侯府甚至可能除爵。

但也不是没有应对的方法,照惯例,假如小妾或者外室在扶正之前生了孩,等扶正以后,之前生的孩也算。只要顾廷烨再娶盛明兰一回——当然是让盛明兰以庶女份再嫁一回,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要等盛明兰再嫁,还要等三年,盛老太太的孝期还没过呢,这三年里,团哥圆哥他们都要以尴尬的外室份生活。

两桩案了结以后,除了盛顾两家,当初鼓起勇气告状的蝶儿也倍受打击,她没什么文化,也不懂法律,并不知以庶冒嫡是违法的,更没想到一场官司会把明兰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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