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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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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羽却并没有被他的话激怒,只是说:“你错了,这只是我兴趣的杀对象,却并不是我真正想要杀人的原因。”

俞霄闻言,不再说话了。

“你应该是知的啊,我什么我会选择杀人。”洛羽早就看透了俞霄。

因为自从俞霄之前朝他跟何凝开那一枪起,他就已经嗅到了同类的味

俞霄跟他是同样的人,只是他们选择了不同的路罢了。

他走向了杀人犯罪的路,而俞霄,选择追踪尸,抓到他们这些杀人犯。

但同类就是同类,只要观念一转变,杀人对于俞霄来说,就是轻而易举,而且容易上瘾的事。

“呵呵。”看着不敢将真相说的俞霄,洛羽像是捉到了小孩儿的大人。

“因为无聊。”他淡粉一张一合,轻飘飘地说了几个字。

俞霄闻言,

因为洛羽说中了他心所想。

他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且是个自负的人。

他的智商足以碾压许多人,这很难不让他产生一优越于他人的觉。

所谓渊,不过是他心的望。

聪明的人,应当驾驭蠢笨的人,以及那些普通人。

这个世界上聪明人有不少,尖聪明的人却并没有几个。

俞霄的生活除了学习知识外,就只剩无聊。他几乎没有什么同龄的朋友,他的脑袋跟学习能力实在尖。

学校里没有人不认识他,连保洁阿姨见了他都要夸他一句。

但人人都认识不代表人人都喜他。

俞霄始终记得自己连两级后拿了奥数成绩回来,嫉妒他的同学在背后跟人骂他怪胎。

他的父亲本来也是一个慈祥又聪明的人,人人都说他继承了父亲的脑袋。

可是父亲后来离开了。

俞霄将自己锁在家里一年多,回到了同龄人的世界的他,却依然不了同龄人的圈

当然,他也不屑主动与人结

因为同那些人待在一起不会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无聊。

只有在破案,尸呈现在他前的时候,俞霄才会有兴奋的觉。

他们家世代警察,他有这个天分,尽哥哥不大赞成他加这一行业,但他对案件的是很烈的。

他适合跟罪犯、尸

无聊时闻到鲜血才能重新兴奋起来的觉。俞霄以为自己可以隐藏的很好。

但可惜,在同类面前,这兴奋彻底暴丨

虽然他不想承认自己居然跟这些嗜血的变丨态是同类,但事实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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