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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9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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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登报说自己一生不婚。

“请。”李谕说,还来没来得及多了解一对方的学力平,又有一名男青年来到。

“李谕院士,我刚去北京找您,您竟然就到了上海!我只能从孙先生那里来钱,又买了张火车票。”

李谕问:“你是?”

“忘了自我介绍!”男青年说,“在任鸿隽,一直久仰院士大名。”

历史上的《科学杂志》,创刊词其实就是任鸿隽所写。

他是我国近代化学的奠基人之一,此前担任南京总统府的临时秘书。

李谕惊了一,自言自语:“这就是缘分吗?”

如此说不仅是因为任鸿隽的到访,还因为此后任鸿隽与陈衡哲结成了人生伴侣。

而且两人之间还有一段有意思的校园故事,甚至牵涉上了胡适。

两人不久后都考上留名额,并在国结识了胡适。

任鸿隽在国时曾与胡适行过白话文方面的论战,——关于白话文能不能诗。

任鸿隽是白话文的支持者,但他认为“白话当有白话的用,或是作文,或是写小说,诗万不可行”。

胡适则称:“古文已死,或已是半死。写诗当如作文,白话文未有不可。”

任鸿隽写了几首古诗给胡适看,胡适说他写得一塌糊涂,然后用白话文写了首诗回怼。

虽然胡适写现代诗的平也着实一般,不过在两人的争论中占了上风。

任鸿隽此后在《留学生季报》上看到了陈衡哲的两首绝句,立来寄给在纽约韦莲司寓所的胡适。

此刻的胡适已与国姑娘韦莲司产生了朦胧暧昧的关系,可惜没敢戳破那层窗纸。

任鸿隽的笔墨之间颇有炫耀“文言才能作诗”以及对这首绝句的炫耀之意。

但胡适却不相信任鸿隽能写有大唐王维风范的古诗,很快就猜到这首绝句自陈衡哲。

因为纵观留学生,有文采的他基本都认识,能写平古诗的只有陈衡哲。

再之后嘛,胡适就与陈衡哲成了笔友。

胡适曾邀请陈衡哲为《留学生季报》写文章,看后汗颜:“我们还在探讨白话文的可行时,莎菲(陈衡哲的英文名)却已经开始用白话文作文学了。”

此后的几个月两人通信频率很,似乎都对彼此有一番憧憬。

不过胡适又没有戳破窗纸。或许是因为陈衡哲“一生不嫁”的誓言;但更因为他像鲁迅一样,被老母亲着回家与一个此前素未谋面的小脚女人成了亲。

胡适的心中必然对陈衡哲有过意,不然他也不会用陈衡哲的英文名字“莎菲”,为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这件事在胡适的日记中自己坦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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