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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谕一
茶差

来:“
女?太监?”
李谕拿起报纸,看了看这篇报
。
案
并不复杂,说的是前清一个姓张的太监,相中了一个八大胡同的女
,然后用300两银
赎
后娶为自己的妾室。
这
事在
里不算稀奇,从明朝就一直存在,一般称作“对
”。
不过没想到这位姓程的
女
了张公公家门,发现他还有老婆,便非常不满:自己嫁给一个太监已经够
作,竟然还只是
个妾?
大清灭亡后,程姓女
得知民国法院可以办理离婚,于是
决要和张公公一拍两散。
这就成了稀奇事,引爆
太多,成了这几天京城里最火的新闻。
张公公有钱,兵不怕她状告。京城里律师又少得可怜,张公公认为她绝对没钱请洋律师。
但事
的转机来得有
快,真有律师表示要为她辩护。
案
明天在法院开
。
梁启超很
兴趣,叫上李谕第二天去旁听看看。
法院也愿意让他们这些名人到场,他们都不需要说话,就往那一坐,照片一拍,报纸报
来后,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是普法教育——以后要是有事可以用法律作为武
。
普法的难度向来很大,利用好关注度
的
门案件是很有效的宣传手段。
李谕和梁启超坐在旁听席后,就看到张公公与一个“律师”
来,严格讲,并不算现代律师,而是一名讼师。
接着,程姓女
也与一名律师
场。
见到这个律师时,李谕蛮惊讶,——竟然是曹汝霖。
没错,就是引发“五四运动”的三个大罪人之一。
曹汝霖此前在
阁里是
官,今年突然决定辞职
海当一名律师。
他是北京城里最早的执业律师,而且提
了自己偶像伍廷芳的观
:“律师可以
辩护”。
但很多人都不太看好曹汝霖的
法。
因为自从袁世凯屡屡
过
阁作决定后,大家觉得正义还是没有说理的地方,这方面与前清没有太大区别,所以律师仍旧是个“夕
行业”。
就连袁世凯都对曹汝霖说:“你既已声名鹊起,何必
律师?”
此时的曹汝霖还是个
神小伙,而且当年留学的时候学的是是法律,知
法治的力量,所以还是
持当起了律师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法
之上,张公公的讼师没有太多辩护经验,仅仅递
了颂词,但他们觉得已经胜券在握。
因为曹汝霖能作为离婚辩护的三条证据都已构不成威胁:
1张公公是太监,不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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