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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ai在鐘声敲响时:单恋的继续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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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开心,虽然场面有侷促和困窘,只是我不想让他轻易得知自己的真实受。

『你犯规!』

『参见民法第87条第2项规定。』他再次回传简讯。

我偷偷翻阅着小六法,找到了令人讨厌的民法。

民法第87条第2项规定:「虚偽意思表示,隐藏他项法律行为者,适用关于该项法律行为之规定。」

天啊,又来了。分明每个字都读得懂,一旦组成句之后,却又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法律简直就是人心的反,一样都是奥秘难懂。

「亘荷?你还好吗?我叫你好久了。」课时,雅琳微蹙双眉喊

「啊…对不起。」

来除了上课的鐘声之外,任何声音都传不我的耳

我不停看着他所捎来的”deadflowers”,嗅闻那朵黛安娜白玫的香气。

“思念是严重的毒癮

而你就是我最终的牢房

我在里单恋的海洛因”

真是个笨。昨天不是说单恋是自伤行为,结果一大早就把自己关去受苦。

柯罗诺斯,请祢让时间走快一

我已经等不及在五的时候见到他。

纶捧着一份速店的餐在我面前坐。隔餐桌是一对校园侣,此时正好是人汹涌的时段,速一位难求。我顺势抓起两呼呼的薯条往嘴里,他细心纸巾递给我。

「小亘,要不要多一份?」

「不用,我吃你的就好。」

「欸,这是我的耶。」

我再吃薯条后说:「你昨天不是把苹果给我了吗?」

「今天的状况不一样,这些都是我要自己吃的。」

「你不要那宝贵的一成报酬了吗?我不是说你必须让我,假如不努力让我上你的话,我要怎么理解?况且你现在已经开始享受珍贵报酬了。」

「啊?」

纶,本小的时间已经被你用掉十分鐘了。」我作势看了一手錶,接着拿小六法。「你自己看看这个,你已经无法反悔了。」

我伸漂亮的右手指比着上文字。

民法第154条第1项本文规定:「契约之要约人,因要约而受拘束。」

这次我有备而来,必须让纶明白我可不是好欺负。受到了昨晚韶安学的刺激,我才不要再次让自己成为丛林里的小白兔或待宰羔羊。

「这是你提的要约,所以必须受到拘束。」

他勉了苦笑:「小亘,你终于开始念书了。」

我再拿起两薯条吃,很自然地喝起了那杯去冰的红茶。

纶虎视眈眈看着红茶问说:「那这个…我可以喝吗?」

糟糕,万一他喝了去,不就等于「间接接吻」?

「不行,那杯红茶也是我的了。」

「这样看起来我非常吃亏,为何每项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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