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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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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让它阿角无尽的生命中一段雨,一捧湖、一场落日。一朵璀璨的烟火,熄灭后随风而去,定格成好的记忆陪伴白麋鹿。

王的顾虑不无理。

阿角错开时间,不断更换落脚,不引起人类疑心的前提是,它的外表没有显著特征,白麋鹿罕见但不算稀奇。

但一只额有疤不会变老的麋鹿绝对会在人类社会中引发轰动。

“咦,王你怎么知阿角能活很时间的?”陆余发现另一个问题,一只普通麋鹿最的寿命是35岁左右,总不能是王亲见证过吧。

阿角掀起嘴试图哨,一副了错事盖弥彰的模样:“是我跟王说的,哎呀,当时就是脑一,被小雄拿崇拜的神看的觉太好了。”

我信你个鬼,你肯定是馋人家王,想拐跑那只天真无邪的麋鹿。

陆余脑中忽然浮现之前森乌有意无意展示捕猎本领的画面。

它斜睨一森乌,你这家伙,被喵拿崇拜的神看是不是很!

森乌绒绒的脸上没有表,但那双漾起笑意的睛暴了它的真实绪。

有什么不敢承认?它就是喜看乖崽里有星星的样。

确实是小雄,那时它刚满三岁。

王抬望向科研区的方向,顺着话题继续说:“一开始我其实不相信,但有个人类给我看了他们家族的相册,里面全都是阿角的照片。”

人类需要某些特征来分辨两只同类的动,比如同样是狸猫,如果型相似纹相似,人类无法第一就发现不同。

但动不一样,分辨同伴对它们而言就如同喝一般。王只一就知照片上的是阿角,而不是其它白的麋鹿。

“我不认识人类那些歪歪扭扭的图案,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我认得新旧,那些叫照片的东西散发的气味就不一样,来自不同的时间。”

阿角大度地了个响鼻:“理解,我曾经也不相信我能活这么。不过那个人类真有毅力,这都多少代孙了,还守在这里呢。”

这说起来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故事啦。

某个日,白麋鹿回到山老林丢掉碍事的串,然后选好一个没探索过的方向,兴采烈往山走。

资源匮乏的年代,靠山吃山,能养家糊但潜在的风险也很大。偶尔会有年轻的猎人误林禁区,不幸的话小命就此代,鹿家先祖鹿成丰就是一个倒霉的猎人。

山林最好的资源都被当地的恶霸控制,村民想要山打猎,不仅先要一笔钱,还要把得来的猎拿一半上。

鹿家穷得叮当响,压没资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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