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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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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命运!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我的主人!”艾利克斯的手僵住了,英格尔手边的茶打翻在了地上。继会说话的剑之后,又一个会说话的鹿现了……… 蒙德(4)【倒v开始】大概一百年前……大秋沙山脉东麓山脚兽森林边缘, 一只普通寻常的母鹿。她着鼓鼓的肚,往森林里走了一段,发现了一片被光芒照耀的草草地, 从容地扎去,大嚼特嚼。但是她没注意到,其中一些系上粘着细碎如沙的几乎看不见的彩晶石。但这对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3个月后, 母鹿艰难地产一只崽, 静静地闭上了睛。我从生起, 就和一般的鹿不太一样。我小的时候曾经尝试去理解和我得很像的生。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它们的脑回路有多单调,甚至连简单的对话都无法行。除了吃睡就是合和拉屎, 我并没有觉得这不好,只是鹿的一生除了这些本能反应之外应该还有更崇的理想和追求。我放弃了和它们沟通, 并痛心疾首地领悟了一个事实,我是一只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鹿。而独一无二注定让我与孤独相伴。我放弃了与鹿群为伍, 躲过了被圈养成畜牧的场。相比之,人类很有趣。我在山巡视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孩, 他是我的朋友, 也是教会我说丘涅语的老师。我没有人类的构造,先天缺陷导致我不可能开说人话,但我可以用神与人类这智慧生行沟通。和人类幼崽的让我收获了鹿生智慧的第一份启蒙。小杰是个好学的孩。他好学的最大动力是他想把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教给我。后来我发现他是个不成熟的老师,但足够真挚。而对于在森林里住了50多年没和智慧生的我来说, 他说的一切都足够令我的观念和思想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会成为我的主人的朋友曾说过,幼年时期经历的事会影响一个人一辈,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经历证明, 对鹿也是如此。我比他更快地学会了丘涅语里动词的七时态变化,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语法错误。他在我的帮助成了小城里最聪明好学的孩, 在掌握了基础词汇量后,他拿了一本童话书读给我听。那本书我们俩都非常喜,读了一遍又一遍,容我现在都能倒背如。(笔者注:为了简略文本,这里不阐述。)那时候的童话书是没有图的,我们读起来却如痴如醉。

后来我知了,那是学者闲暇时写的英雄王传说。以丘涅历史上一名皇帝为原型,艺术加工所得的故事。讲的是被放到边境的不受的王,在经历诸多冒险后,重登王座,骑着白上战场统一国家,开疆拓土,成就霸业的故事。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一个梦想。我要成为故事中所描绘的王最忠诚的伙伴———白骑士坐的那匹白。纵然我不是白,但我一样可以担任坐骑。故事中王有许多的朋友,但是只有白陪伴他走向了终,白见证了王波澜壮阔的一生,他陪伴王死,苦难与幸福同当,不离不弃。我被白打动。小杰渴望成为王那样伟大的骑士,尽他一把竹剑都举不起来。而我想成为白那样拥有传奇英雄作为主人的伟大坐骑。我岑寂的膛,第一次燃起了汹涌的火焰。我第一次受到了鹿生存在的意义,这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小杰大了,他是个聪明的孩,他小的时候也从没有把我拉到村里给其他人类观赏,因为他知那只会给我带来一悲剧的结局。他的陪伴让我单调枯燥的生活一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因此,他去世的时候,我了这辈第一滴泪。他也哭着对我说,很担心自己走后,谁来陪我。我让他不要担心。人类越来越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缺心,不会拿着铁抓我,而是和我说说话聊天。我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事。但从我第一位骑士上,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生与死。之后二十几年间,我都没再遇到这样的人类。我宽自己,这是为了积攒运气,遇到更好的人类。我又过起了被四肢发达脑简单的兽追赶,被傻:的人类追猎,无所事事的无聊隐居生活。事实上我不憎恨人类和兽。那么能生,多几个白痴智障着实正常。也不是所有鹿都能生我这样的存在的。我还是经常去接和学习人类文化,但是学的越多,我越发定自己理想路。我确信我会遇到一个宿命的骑士,然后陪他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女神回应了我赤诚的祈求。1891年,她将一个骑士送到了我背上。一切都是命运。那一天,我如往常一般在森林里巡视我的领地,但我太久没翻日历,记错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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