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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无人之境恋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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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那天,依旧了雨。

他早早赶完了兼职,拎着一兜菜在街上狂奔。

他没打伞,因为那样会耽误自己的速度;

他很急切,因为明雨晨说过会早回家。

白炽灯闪了两,昏昏撒一层亮。

不久,亮光底雾气腾腾。

的手艺不少,已经从当年那个只会追在明雨晨背后要一碗面的小孩,变成了可以独当一面的大人。

明雨晨没有好学历,只能些杂活,两个人的日过得,但他从来没想着松手。

有一回生日,明雨晨喝了一罐啤酒,啤酒度数不,但他还是一杯倒。

倒了就开始耍酒疯,又像初见那样,去蹭回脸上的疤。

“哎呦,多漂亮一张脸,那些人怎么得去手的?”

任由他蹭着:“你也很好看。”

这是夸赞,也是实话。

但明雨晨不满意:“等我,等我赚了大钱,就去把这丑疤给祛掉!每次看着,我都觉得别扭……像……像是……”

像是什么?

他醉了,闭上嘴。

的日在酒醒过后还得继续,两个人在小房里挤着也算温馨。

15岁那年,回第一次试着和他商量去工作这事儿,得到劈盖脸一顿骂;

16岁那年,他直接被关了禁闭;

直到他后来从二楼的窗去,帮着某个店铺发了一午传单,带着一条瘸和五十块钱的工资回去。

明雨晨才抖着手,让他了把家里的钥匙。

从那以后,明雨晨的脸再没好过。

今天门之前能留一句“会早回家”,已经很不容易。

但他违约了。

直到桌上的饭菜和回的期待一般慢慢冷却,他站起,拿着钥匙了门。

雨还在

他顺着没有尽街一直走,也不知走了多久,直到脚踝上的骨咔咔作响,他才在一个巷里找到成泥的明雨晨。

他走近一些,皱了皱眉。

这家伙,明明不会喝酒,却又把自己搞得一酒气。

他的手穿过醉鬼腋,将人整个夹起来。明雨晨哼了声,顺势往他怀里靠,连带着手也不安分,落在他最的颈窝。

:……

无赖。

他夹着无赖往家走,但走了不过几米,怀里的人挣扎起来,他重心不稳,晃了晃。

于是两个人都摔在泥地里,狼狈得不像话。

无赖压在他上,鼻息带着烈的酒气往他脸上

“明雨晨!”

歪扭的疤痕在雨中挣动,在明雨晨里,如同玫瑰嗜血的妖冶。

明明那块柔到极致,他却偏要去惹那块。

“真好看。”

“……”

膛贴在一起,有力的心杂,其实很难分清。

抬眸,先是看见那片灰蒙蒙的天,然后是那张缓慢凑近的脸。

意识躲了一

虽说都是亲吻,但脸颊与嘴不一样。

他害怕自己越界,再惹得对方不兴。

但无赖只觉得好笑:“怎么,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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