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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昀珏就算过上清心寡
的生活,生活的狗血也不会远离他。他一早上打开门,就看到陆珞提着行李箱打算来借宿了。陆珞简直是理所当然,堂而皇之地行使着他作为
辈的权利。
“小叔,真的假的,你居然还有个儿
!你和女人发生了关系?”任昀珏万万没想到,陆珞不仅不是
冷淡,还是个始
终弃的渣男,简直是给他们任家抹黑。
任家……陆珞像是想到了什么。在上
圈里任家这个概念已经不存在了吧,自从任璎死了,家族产业都不存在了以后,任家已经退
了那些名
的视野。那些老人
里,提到任家也只会想到老爷
和任璎。现在任家这两个字只指代家人了。
“我当年被借
生
了,我以为是给不
不育的朋友夫妇提供的
,就心
答应了。而策划这一切的女人是我曾经的
慕者和朋友,我明确拒绝了她,没想到她居然会不惜犯罪。”
“这么荒唐,这是里才有的剧
。这女人是个个变态,小叔你赶
去告她。任昀珏认识的妹
都很有魅力,他对陆珞的
友
平表示担忧,识人不清也是
病。
“把这件事
闹大,有什么好
?我明天就登上娱乐周刊的
版
条,到时候你和你哥都会扒
来是我的侄
,一起被抹黑。”陆珞对任昀珏的拱火有着清醒的认知,他依然是一副清风霁月,冷冰冰的样
。
“要被扒
来,也是我哥这个房地产大老板,我可没有上
版
条的价值。”
“好了,pass。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你千万别和你哥说,我怕他会借题发挥。其实她得了
癌,快不行了,才联系上我。”比起任昀珏对他的担忧之
,陆珞的心
是从世界变成黑白
到现在想开了,重新变回彩
的。
“小叔是想认回这个儿
,作为任家的继承人?”
任昀珏和任琼是不打算生儿育女,随便家里断
绝孙也好。陆珞虽然从来没有说过不满的话,但他还是很在意这
事
的,毕竟任老爷
还活着,只不过人在海南岛养老
不了他们太多事
。
任昀珏合理怀疑小叔在爷爷面前,说了他和他哥不少坏话,不然为什么他每次去看爷爷,老人都是一脸黑线。
“你这思维
跃的有
快,事已至此,我不能假装无事发生。”陆珞确实有想找个继承人,但那个人不一定会和他有血缘关系。在他的认知里亲戚不靠谱,侄
都是熊孩
。
“我觉得如果那个弟弟是个好人,他就不会认小叔,二十岁的人不会图父
,一个正常的现代人不会有认祖归宗的封建思想,绝对只会为了钱认你。”
“小珏,你懂的我会不懂吗,我为了我的事业已经连爬带
多少年了。”那些烂片和偶像组合,任昀珏是看都不想看,估摸着小叔的
里是只有钱了。
“小叔,你现在缺一个替你养老的人,现在的养老机构和保姆都不能让人放心,图财害命的有的是。”
“是啊,你们一个两个我是指望不上了。不过我也没想活到七老八十。”自恋如陆珞,甚至难以接受容颜老去,
机能退化。像陆珞这
自诩有才华的人,改天学罗
人自杀,任昀珏都不会
到奇怪。
“这不是华铄集团的律师林玦吗?”看了陆珞给的照片,任昀珏一
就认
了这个年轻男
是谁。还是给他哥
毒的重大嫌疑人之一。这个林玦大学学的是中医,毕业后却当了律师,也是个人才。
“我知
。”所以说陆珞是在看结果。
“陆珞,早
把照片发给我不行吗,你这是在耍我!”任昀珏合理怀疑一旦凶手是林玦,陆珞就有理由让他人间蒸发。如果不是,林玦还是有好
拿的。
他们家的人都在隐瞒一些事
,任昀珏敢肯定陆珞跨区过来度假绝对不是为了这件事。
陆珞是来看许映月以及
理林玉的事
,任昀珏的住
更加近,更加有隐私安全
。
看到任昀珏,让他不由得联想到洛黎,大大小小的事
加起来那么多,他本应忘记却还是让他难以忘怀。
四年前。洛黎,容颜艳丽,给人一
侵略
的
引力的二线明星,据说是本地黑帮大佬的私生
。
洛黎虽然是一
相,但在娱乐圈有比他
的,比如金
奖
瓶影帝林雪雍,全靠一张脸。陆珞很少对人动心,而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想要捧洛黎,可以说是失去了以往的理智,偏执和占有
一涌而
。
很久以前,陆珞以为他不会再有这份
了——虽然不能等于
,但确确实实是想要拥有一个人的心
。陆珞被那人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而陆珞确实不能够
他,他只能克制住自己的
。
洛黎却自诩清
,拒绝了被陆珞包养。那个晚上,陆珞像是失恋了一样去了一所僻静的酒吧借酒消愁,他醉的不行,又不想让人知
,挣扎着想要去任昀珏家凑合一晚。刚好,洛黎就在任昀珏的家里,他才知
他看上的是侄
的男朋友。
也许洛黎和他听说的一样,他不在乎名利,只在乎颜值,对
格恶劣,
相
的大牌明星很有一
。而他的侄
的
相放在
人如云的娱乐圈里也是
尖的,任昀珏比洛黎更加漂亮。
任昀珏和洛黎站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风格不同,洛黎是明艳动人,像是带刺的玫瑰,艳丽不逊
混血儿,任昀珏俊
无双,贵气非凡,笑起来的时候如沐
风,但面容和骨
里又有几分冷意。但奇妙地中和了。
陆珞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自己每天的工作生活。他以为任昀珏也好,洛黎也好,就算是在一起不
久,他们也会幸福。没想到,洛黎却被私生饭绑架生亡,由于这件事
比较恶劣,就被上
压了
去,报导的是意外生亡。真是可怜的孩
,两个都是。
“曾经,一只鸟住在我
,一朵
在我的血中旅行,我的心是一把小提琴。我
过,或不曾
。不过总有人
我。”[1]
[1]胡安?赫尔曼《墓志铭》
客房的床,任昀珏躺上去觉得有
嘎吱嘎吱的,就购置一张新的床,由于今天才送到,他还来没来的及装好。他大方地把主卧让给了陆珞,为了让自己睡得舒服,他跑去任家的宅邸过夜。
沈墨筠自然是非常
迎任昀珏来,任琼也希望他能够一直搬回来住。
虽然沈墨筠
的饭比任琼
的要好吃一些,他
的松茸火
烩饭和餐馆里的有的一比,但任昀珏还是更喜
任琼
的家常菜。结婚以后,任琼却不
厨了,以至于任昀珏认为他是
了丈夫的角
。大抵在大哥心里男人是不用不
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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