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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鸢乐(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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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挽夏因病中过度劳神,枕着挽月的昏昏噩噩地睡了过去,风荷小声地问关遥:“师父,你想到办法了吗?”

“嗯。”

风荷绷一日的神终于松懈来,为了让挽夏安静地睡一会,便没有接着问她是什么办法。

通往江宁府的官上,蹄声渐促,终于在时前回到了金鱼巷。

挽月背着睡着的挽夏回房里睡,而风荷则是等着关遥在巷拜别了那几位衙役,才走上前:“师父,可以让挽夏不嫁人吗?”

“嗯。”

关遥冷清自如的声音听着无端令人信服。

“先去休息吧,我会解决好这些事的。”

朗日悬,江宁府署的明镜堂,几名人大的衙役将刘家叁人押上了公堂。

而苦主这边,则是关遥一人独自立于堂

知府一拍惊堂木,令各方肃静,“江宁府刘家村刘平是何人?”

跪在堂的刘平战战兢兢:“草民在此。”

“你私自将关家婢许给他人为妻,可有此事?”

&nbbsp;刘平两颊的汗直直落,衣服上沾的尘灰和被火燎的破格外醒目。今日一早便被押送到府衙,他全然不知自己犯了何罪,:“是、是。”

见他承认,知府觉得不必再审,:“婢私嫁女与良人为妻妾者,准盗论,刘平,你可认罪?”

“大人明鉴!不是婢,草民已替女儿赎过,冤枉啊大人!”

知府正襟危坐,抬手示意上前的衙役退

不等知府质问,关遥言简意赅:“六月十八,刘平与朱永福婚约,六月二十叁,刘平到关家给挽夏赎的。”

之意便是刘平在挽夏还是关家婢之时,便将她许与朱永福为妻。

当朝《刑统》有所规定,婢既同资产,既合由主家分,不得私嫁与人,否则作盗窃罪论,当判徒刑一年,知娶者,亦同罪。

“赎契在此。”

关遥递上一张薄薄的契纸,正是关家的那一份,盖着官府的红印。

知府示意衙役将契纸呈上来,细看一番后,略沉:“朱永福何在?”

衙役将朱永福带上,是一位年逾四十,大耳的土财主,见了知府便跪忙不迭地磕,比刘平还怯懦几分。

知府:“江宁府朱永福,你可是明知刘平之女为关家婢,却仍然答应了婚事?”

“不知!我不知!”

朱永福愣了一,旋即便直呼冤枉,指着刘平的脑袋骂:“他和我说已经给女儿赎了的!大人明鉴,这贱人骗我,我是半不知的……”

此案形已然分明,堂中衙役无不鄙夷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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