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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横空chu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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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和关大忐忑、意外、不解地望着狗,不知错了什么,连为什么都没敢问。狗对关大说:“把你这老婆休了吧。”听到狗让他休老婆,关大终于说话了:“为啥?”凤不等狗说话,急忙表白,生怕狗拆散了他们,“我跟大虽是贫贱夫妻,也是生死相依,他老实厚,对我从无二心,我对他也死心塌地,至死不渝。我一辈也不会负他,他也不会负我!”“但你这姿他镇不住。”狗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周围尽是狼虫虎豹,早晚叼走了你,也咬死了他。”“对人世故看得太透了。”小千十分赞叹,自愧不如。“天才吗,当然不是你能比的。”傻妞说。很多人认为,狗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天分与她所受的胎教有关。书中记载,狗真正的祖籍并不在新妻,苏莫施夫妇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狗的亲生父亲于官宦之家,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名士,母亲是一位名门的千金小,才貌双全。夫妻二人琴瑟相合,十分满。狗母亲怀时,天天陪着夫君读书。苏场的时候已经说过了,古书晦涩难懂,需要读声来,加记忆,也更有利于理解书中之意。狗在娘胎里就天天听他爹在肚外边读书,很可能从那时就背了不少。但是狗生第一天,就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劫难。就在狗的母亲怀六甲,即将临盆之时,突逢战。当时神州大地上发生了一场很大规模的叛,席卷大江南北。叛军所到之,男的杀,女的,孩掳走,老人活埋……看叛军杀到。狗的名士父亲只好带着怀六甲的妻一路北逃,想京投靠父亲。北逃不远,遇到了官兵白家军。白家军,在百姓心目中是岳家军一样的存在,所向披靡,功盖世。对于普通人来说,平生能有机会一睹白家军风采,可以一辈孙孙可以继承去世代。白家军在淮河沿线迎战叛军,不料一即溃,一路北逃,沿路烧杀抢掠,比叛军还过分。原来你是这样的白家军。狗的父母目睹了白家军暴行,藏在一个庄人家的地窖里才躲过一劫。白家军离去后,狗的父亲带着妻继续北逃。

逃至一个叫苗镇的小镇,夫妻俩呼唤苗镇百姓一起逃走。不料苗镇全是白家军的粉丝,完全不信。夫妻二人从前街转到背街,奔走呼号,挨家挨敲门,泣血相告,跪求大家逃命,完全失去了一个名士该有的仪态,终于凭实力犯了众怒。小两被几十名百姓从车上揪了来,打了一顿,捆上了要送县衙。夫妻二人没能唤醒众人,还葬送了自己逃生的机会。二人还没来及被送去衙门,白家军到了,屠了苗镇。苗镇数百人,被白家军全捕杀,每个人砍掉了一只手,冒充战绩向朝廷邀功。是不是和紫先锋的遭遇有像?王天霸说过,扰人清梦是不德的。在睡梦中死去,远比在清醒的时候被凌迟要幸福得多。既然叫不醒,就让人家去死吧,何苦叫醒人家?所以说,狗的亲生父母也算咎由自取,说难听叫活该。历朝历代都有这样的哨人,多半没有好场,也不值得同。屠杀苗镇的白家军首领是一名参将,他亲手杀了狗的名士父亲。狗的母亲刚刚十六七岁,虽然怀六甲,但姿过于众,参将不想浪费了。参将正要对狗的母亲施暴,狗的母亲从怀里拿了一把剪刀,刺了自己心窝,随名士而去。参将恼羞成怒,一刀划开了她,从眉心自,一直到两中间。“哇……”地一声,狗就这样世了,不知这是不是史上第一例剖腹产,参将的屠刀此刻充当了手术刀。镇上有一群浪的野狗。白家军虽然杀了苗镇所有的人,却没杀狗。这个血腥的场面大概超了这群野狗的认知,一直在躁动不安地狂吠。参将从狗母亲里托了狗,一刀斩断了脐带,把狗抛向几只野狗。参将想把狗喂狗。群狗争先恐后地扑来,其中一只大黄狗凌空跃起,叼住了狗,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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