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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襄yang大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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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后的夜,冷风又在窗外细细起。睡梦中的少年并不安心,眉依旧皱,嘴角不兴地向撇去,不知是梦到什么不兴的事,还是在梦乡之中也嫌弃床铺陋,被褥也是他人用过的旧

但是现在,王得意总不能把他摇醒,当真问问他为什么睡梦中也面愁容。

王得意第一次见到阿诵时,对方比现在还要狼狈,满面冰泪,在冷风中瑟瑟发抖;但若真的可以选,他反倒觉得,还是那个气鼓鼓的、可以从包袱里随时随地拿一双玉箸的狼狈少年更可一些——至少比现在这个不省人事、面如金纸的阿诵好多了。

明秀又去厨房看火了,屋只有一个人事不知的阿诵,一个心神不宁的王得意,和一个老神在在的清妙和尚。

“刘尔逊,我有件事要问你。”

“王施主请说。”

“我今日遇到了魏陵他们三个。哦,这名字你没听过……你只要知,昔日在襄时,他曾算我半个同窗。今日见到他,他已成了向洗砚司讨饭吃的路边野狗,要抓我去讨赏哩。”

刘尔逊盘坐在蒲团上,闻言居然笑了一笑。

“你笑什么?”

“自然是笑你朋友太多,到哪里都碰得见。”

“好哇,我还以为你当了秃驴,转了,原来还会促狭我。不错,他虽算是我半个同窗,梁可同我结大啦!”王得意一面说,一面也笑了起来,“当年,我初到襄,参加那个什么劳什大较……你可记得?我就是在去襄的路上碰到了你。……后来,我叫你去买棺材,你上却没有钱——诶,我记得,当年问你为何杀人,你说‘为财’。结果怎么自己上一也没有!”

刘尔逊还是笑一笑,没有答话。但其实,王得意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所以——那六十一棺材,只好由我来买……我在棺材铺付了钱,一转,好哇,你跑得连人影都不见了!这就叫你逃了一条命去,十年后跑到这里来秃驴。”

说到这里,他语声一顿,忽然想起,他也是这么遇见程雪时的。

当年,为了买那六十一棺材,他光了上所有的银钱,为了吃饭,甚至不得已卖掉了在关外打好的铁剑,换来一锈迹斑斑的破剑,只为了换来的钱能用来买包。卖掉师父给他打的剑,他犹豫了三天,饿得冒金星,于是三天后,他在包铺门前狼吞虎咽之时,见到了同样来买包的程雪时。

前那少年同他一样,看来十五六年纪,不过是土生土的关里人。那时候程雪时便穿青衫——像棵灵灵儿的小葱,王亚离这么想。他中大嚼着半个卤神直勾勾地望着那青衫的少年人,看他得清秀可亲,又听他一中原官话说得细声细气,温和有礼,不由想,我现在无分文,剑都卖了,他看起来人怪好的,不若问问他,若是顺路,同他一去襄

程雪时果真也要去襄

或许是于一不好意思拒绝的羞赧,又或许真是因为程雪时人太好了,结伴的过程人意料的顺利:此离襄本也不远,王亚离打了欠条,只说等在襄大较上一鸣惊人,地,正式拜武当门,再把路上所费的钱还他。当时程雪时是怎么说的?他已全然忘记了。

时年洗砚司刚刚成立,还未撕去礼贤士的温和假面,武当便在洗砚司的支持,大大办了一场襄大较,只要十五岁至及冠的少年人来参加,名次前十者可拜武当门。程雪时同他一样,是从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千里奔波而来,小门小派,只待在襄大较得一个好名次,既见识,又可能拜武当,即便是路途遥远,所费盘缠不少,咬咬牙也觉得值得。

“我也不求甚名次,”程雪时笑,“只要是在襄大较上见识见识别人的拳脚功法,开开界,也值得了。”他说完,又漫不经心般问:“你呢,亚离?”

“我?”少年后背着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为了五个卤换来的剑,他却并不引以为耻,还带着婴儿的脸上只有一不知天地厚的神气,“我自然是要争第一的!”

“第一?”程雪时先是看了看他的剑,又似乎想笑,但忍住了,“嗯……也好。”

“怎么?你不喜第一?”王亚离忽然回过来,光在他中映浅浅的琥珀,在那琥珀,一瞬间近乎偏执的专注,“如果我练剑不第一,练剑还有什么意思?练剑太苦啦,程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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