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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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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北京时间2007年10月11日。大陆历209年7月7日,晴转多云,晚上有雷阵雨。今天是我和刘铮约定的十天之期。也就是说,在今天将会正式开始对莫琼祁状告文晔一案作堂审。当然,今天我也必须给刘铮一个答复。上午八三十,我准时地走大堂。看到我来,在场所有的官员以及围观的百姓霎时间安静来,然后人人向我行礼,其中包括不是品级还是爵位都比我的刑尚书刘铮。在堂审的时候,大堂所在地最大的官员就是主审官员,其他的人就算是官职再大,爵位再,见了主审官员也要行抱拳礼以示对国法的尊重。因为这个时候的主审官,已经不仅仅代表了自己本,更代表了国家的律法。不过在向我行礼的同时,众人看向我的神千奇百怪:有崇拜的,有鄙视的;有不屑的,自然也有期待的将这些神一一收,我一个自信的微笑,抱拳还礼之后,向边的那加使了一个。那加会意,穿刑官服的他走到大堂中央,然后大声:“肃静!现在,莫琼祁状告文晔一案正式开始堂审!所有人等务必遵守堂审之纪律,若有违者依律严惩!”说完,那加用丝毫不带任何神冷冷地扫视了在场的众人一,并且用上了神力量。其结果就是凡是接到那加神的人无一例外的狠狠打了一个寒颤。我不去理会众人再次变得奇怪起来的行为,手中惊堂木重重一拍,朗声:“带原告和被告!”我的话自有站立在大堂两边的一众金吾卫大声传递去,然后大堂之外早就准备好的莫琼祁和文晔在两名金吾卫的带领了刑大堂,前者恭恭敬敬地向我行了一个跪拜大礼,至于后者因为其份只需向我行一个抱拳礼即可。堂审的一切都照“中山王国”的律法步骤来行,先是询问了原告莫琼祁的名字,然后拿当时他呈递上来的状纸转给他让其行最后的确认,最后则是堂审的主分。“莫琼祁,既然你状告当朝的尚书文晔,你可有证据,又或者证人?”一系列程序走完,我沉声问。“回禀大人,原本小人有证据的,可是在几日之前被贼人潜驿馆毁去,甚至连小人当时也差命不宝!”我瞟了一站在那里的文晔,沉声:“也就是说莫琼祁你现在手中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你状纸上所列的罪名?”“大人,原本小人有证据的,可是”莫琼祁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我用惊堂木打断:“本官只问你有没有证据!你只需告诉本官‘是’或者‘不是’!”迎着我的狠厉神,莫琼祁嘴蠕动了几,可是最终满腔的委屈化作了一个低沉的“是”字。围观的百姓对我的行为不由得窃窃私语起来,大分都是在说我不近人,又或者官官相卫之类的;而大堂两边坐着的来自各的官员则显得沉稳得多,他们安静地坐在那里静观事的发展。至于另一位当事人文晔,听到我明显偏向于他的问话,脸上堆起了灿烂的笑容。将所有人的表,我的嘴角扯一个莫名的笑容,接着问:“既然如此,莫琼祁你可有人证来证明文晔大人确实犯了你状纸上所写的罪行?”沉了两秒钟时间,文晔低沉的声音传了众人的耳中:“没有。”当然,事的真相并不是如此。莫琼祁之所以状告文晔,自然是因为气愤他的所作所为,更直接的原因乃是一对母悲惨的境遇。在莫琼祁前来“首里城”状告文晔的同时,为重要人证的那对母同时来到了京城,并且居住在一间城郊的小客栈中。至于莫琼祁手中的那些证据,当然也是那对母给莫琼祁的。可是就在驿馆遭受贼人光顾的同一晚,那间小客栈被人一把火烧掉了。最后,在客栈的废墟中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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