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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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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验

这谁得住啊。

大佬就是大佬,厉害。

史密斯先生这一派,就没几个年轻人能得住,光同样也不住,但他好就好在有着古老的东方智慧,在脑里闪过一连串的成语后,也总算能看明白史密斯先生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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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愣了一:“不算,这是我日常使用的手枪,但不是战斗手枪。”

但是明白归明白,却照样不住,光现在脑里就一个词,那就是士为知己者死。

在看到史密斯先生的那一瞬间,光明白了。

史密斯拿过了手枪,他掂量着翻来覆去的看了两:“能让约翰认输太难了,这家伙永不认输,史密斯威森1911,这是你的主用战斗手枪吗?”

史密斯先生这一算什么呢,这就叫折节,这就叫求才若渴,这叫平易近人,这就是礼贤士啊。

只看外表的话,怎么也无法把史密斯和退休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史密斯把手枪放在了桌上,他微笑:“1911很经典,约翰喜,我也很喜,每个人都很喜,可是要选

光诚惶诚恐的握住了史密斯的手,:“史密斯先生,您好,能见到你我太兴了。”

豪宅,绝对是豪宅,透过栏杆围墙和大门看去,是一个硕大的泉,泉两侧全是草坪,而在门稍稍停留了一,当大门向两侧开启,汽车开去的时候,光看到豪宅的白大门打开了,一个穿着t恤短的人站在了门

速公路,一路兜兜转转,在休斯顿市区又堵了会儿车,最后停在一栋豪宅前门的时候,时间正好是四五十五分。

光有些语拙了,史密斯哈哈一笑,拍了拍光的后背,:“请。”

不是谁都能当大佬的,成功是有原因的。

“你喜什么手枪?喜什么品牌或者型号?”

光连连:“确实重的。”

史密斯的豪宅谈不上金碧辉煌,但是极富科技,至于又大又豪华这就不用多说了,总之用刘姥姥大观园来形容光的受,那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光想了想,:“我不知,我其实还不是特别熟悉手枪,我只是用过格洛克,但是还没有特别忠的手枪品牌。”

光很是客气的:“我应该的,而且没有弗兰克他们的帮助,我一个人不可能把约翰救来的,所以是我们一起救了约翰。”

而且史密斯给了光最好的接待,也展现了自己的实力,但他的穿着却是非常的随意,就是耐克的t恤和短穿在他这个层级的大佬上,真真的是节约和朴素的代名词了。

而史密斯却是一副非常好奇的样:“我听说你的名字,弗兰克跟我说起过你,不止一次,他说是你救了约翰,否则约翰就死定了。”

史密斯把手枪举起来,对准一旁瞄了瞄,笑:“这枪不错,适合作为随防卫用枪,但是不太适合带到战场上作为战斗手枪,因为这枪太致了,而且有些太重了。”

汽车停稳,一个穿着西服的壮汉上前打开了车门,光从车门里来的时候,那个穿着t恤和短的壮汉张开了双臂,笑:“你好,疯狗,哦不,或许我该叫你光?”

史密斯不用说什么,他把光接来的路上,就让光知了他的财富和权势,现在史密斯亲自门迎接,展示了对光的重视。

光握住了枪柄,整个客厅里就只有他和史密斯两个人,但是史密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所以光没有怎么犹豫,他直接了手枪,倒转过来,把手枪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微笑:“这是约翰打赌输给我的,是我第一把手枪。”

在一张看着并不多显豪华的布沙发上坐来后,才能受到沙发的舒适程度,光危襟正坐,看着史密斯在自己对面坐来后,想找些话说,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回答很官方而且很客,史密斯,然后他饶有兴趣的指着光没怎么遮掩的枪:“那就是约翰输给你的手枪吗?我听说你的枪法狠狠的震撼了他们,弗兰克每次都要调你是个击天才,这让我不得不对你产生了烈的好奇心啊。”

虽然知史密斯也就是五十多岁,但是看上去,史密斯最多也就是四十的样,肌依然很发达,材依然壮硕。

对于一个怀揣着发财梦的年轻人,一个初茅庐的菜鸟来说,在经历了这一路上的朝奢侈待遇之后,到了现在,也该明白史密斯先生到底有多么成功了。

光的想象中,史密斯是一个白胡,至少也是发胡都发白的那,但是见到真人才发现,史密斯比他想象的年轻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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