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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长老会(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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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我也不会给你们好的”

西蒙一个人行走在森林中幽暗的小径上,他正在赶往第二阶段测评的场地,为亲王的他不愿意登上车,更愿意在夜之中漫步,今夜的星光黯淡,周围安静无比,行走在黑暗之中,西蒙才能切的受到自己的呼,自己的脉搏,自己的生命。

不知走了多时间,西蒙停了脚步,望着夜中的一虚空,开:“事办好了了?”

就在那西蒙望着的地方,慢慢走来一个人影,回应:“是的,我的主人,他们已经答应了。”

“是么”西蒙抬起来,望着天上幽暗的星光,伸手去似乎想要去抓:“这个世界太亮了哥哥错了,只好由我来帮你改正哥哥,不要心急,我上就要实现你的愿望了”

“第二阶段的测评场所在哪啊?”方霄边问边穿好自己的衣服,雷恩回答:“在森林东边的猎场,放心吧,我们的车正在往那里赶。”

“什么?快调回去!”方霄焦急的:“我要回我的车上拿东西,时间来不及了!”

雷恩看到方霄一脸着急的样笑了笑,离开了车车厢,有立折返了回来,只是手中多了两样东西:一手拿着一个腰包,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型状的东西,上面缠绕着白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还是雷恩哥懂我。”方霄笑着接过了,慢慢解开缠绕在外面的白布,一杆漆黑的枪!

方霄用的武是枪!

在血族当中,绝大多数成员会选择修行鲜血法,因为血族是一个对各系法元素十分族,天生的法师,而所谓的鲜血法是脱胎于各系普通法之上,只有血族才能使用。血族可以使用鲜血的力量,而这力量的使用也依托于自己的鲜血,一个血族的鲜血就那么多,如果用这力量直接对敌,那正可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正如两个人打架,其中一方打着打着就贫血了,那纯属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只依赖于自己的使用简单的近战斗技巧和大的回复能力与敌人耗,为了利用自己的优势,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个等家族卡帕多西亚族了一个名为贾尔斯的天才,创造了鲜血法,他将血族的鲜血力量作为各系法的一增幅,将的鲜血合到法元素之中,法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的增,但更为重要的是,对法的控力就像控自己的手臂一样准!

但贾尔斯的伟大发明没有给卡帕多西亚族带来繁荣,反而带来了灭之灾!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间联手攻了卡帕多西亚族,瓜分了贾尔斯的成果,从此,卡帕多西亚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贾尔斯也不知所踪。

如今在血族中,因为鲜血法盛行,其大的威力和准的控制力,使得血族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方霄和绯两个人很小的时候也希望修炼鲜血法,但是这需要先去测试自己适合什么属法,然后两个人就去了老院行测试,绯先测试,结果来了,

没有属!无法修炼。

绯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然后到了方霄,不一会儿结果也来了。

:光明

方霄追在分测试的后,兴采烈的询问:“我什么时候能学鲜血法啊?到哪去找老师教我啊?”

老听完后诧异:“什么?在血族你要找人学光明系的鲜血法?你小这是找老师呢还是找死呢!”

两只小血鬼只好哭着回去了

因此方霄只适合学习光明系法,别说鲜血法了,在血族中本没有光明系法供他修炼,而且也不可能让他修炼。

所以方霄只好修炼那些血族中来的古老的近战炼之术。

血族在近战斗时很少愿意使用武,因为相比于那些外之,他们更相信自己的锋利的爪和尖锐的牙齿,因为这些是神赐予他们的宝,是他们的骄傲!

关于这一,用方霄的话说就是:

“骄傲?两个人打架,人家对手都抄家伙了,你还非要赤手空拳跟人,你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

方霄像扔垃圾一样舍弃了血族的骄傲,准备选择一件趁手的武

选什么呢?方霄不禁回忆起上一世临死前最后的一幕,那杆刺自己膛的金枪真的好

那就选枪吧!熟悉一枪法,争取这一世死的时候别再是被枪刺死的,毕竟两世为人,都是同一死法的话那也忒窝

森林面积广博,树木茂密,植被丰厚,这里就成为了各兽生存和繁的天堂,而越往森林走,兽的类就越大,尽血族的许多家族生存在暮森林之中,但是位置都于暮森林的边缘地区,希太族的领地在暮森林的西方,第二阶段测试的地是希太族领地东边的猎场,从这里开始向森林走,兽的阶位就越来越。在众神大路人们见过的上最大的兽是十阶,但并不是每一兽都能成到十阶的平,这是由于族天赋的限制,而能成到十阶的兽,都被称之为神兽。

传说,在暮森林的,生活着超越十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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