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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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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忆了许多祝缨童年时候的事,说祝缨小时候就聪明,一听就会,她当时心里可不是滋味了。因为她的儿大郎正经学全天的,祝缨就只能听个半天,祝缨还不能天天听课,还得去挣钱。但是大郎常说,学得不如祝缨。她好啊,好了一辈,不是很想让祝缨旁听的,最后拗不过儿儿媳才的。说希望祝缨不要记恨自己当时的吝啬。

这一分写得尤其的,比之前于平跟祝缨时说的要实在得多也细致得多,这份仕途经验足占了整封信一半的篇幅。譬如如何分辨同僚,如何分辨同僚之间的关系,怎么办事,办事的分寸、不是所有的事都是完全照着正人君的要求达标就是最好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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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和东西是托黄先生捎的,送完信,她回家之后刚好是个离开人间的吉日。估计祝缨收到信的时候已经上京了,官司也差不多了,亲也认

可以了,可以清清净净的走了。当家主母,太累太累,就让她安安闲闲地死去吧。

她说:我为朱家撑了近二十年,对得起朱家了。我死了,他朱家以后再怎么样,可也怪不到我的上了。我能的都了,比他们朱家男人得都多。我累了,倦了。不过是拼个命气罢了,以前拼我的,现在就让朱家自己拼吧。老天要是看朱家还有余福还能存续去,朱家自能延续。如果朱家祖上不积德,合该断绝,也不是我一人之力可以挽回的了。

“我像一块木柴,烧得烈,火焰涨,烧成了炭仍能煮饭,如今已烧成了灰了,就洒了吧,让风到天上去吧!不想再把这把灰也拿去沤了!”

接着又写了许多对祝缨接来“仕途”的劝告,说黄先生就是个很聪明的人,让祝缨仔细回忆一黄先生的行事。又说了于平事不厚,以及黄先生至少表面上的周全怜悯。接着又说了衙门中的事,再三调,自己是个县衙世代文吏的人,知的是县衙的事,京中大衙门的事她也不清楚,但是很想把自己所知的都告诉祝缨。

“真好,我终于顺着自己的心意,安排好了一件事了。”她最后说。

笔锋一转,她对祝缨说:须眉男儿,当自。三郎不会久居人的,官得、骏得骑的时候如果还想着我、觉得我没那么可恶,路过家乡来给我烧一刀纸就好了。

朱丁旺就正好,虽然孤僻了些,但是同样跟亲生父母不亲。至少能保证朱丁旺不会再认回亲生父母,如此一来,于妙妙自认也就对得起过世的丈夫、儿了。于妙妙也不担心“日后”他对自己不孝顺,她连老天的辱都不肯受了,更不会受嗣的辱了。

最后郑重的调:不想跟儿丈夫葬在一起了,远远看着他们的坟就好。真的,跟他们在一起,又要心了。离得远一儿,能看到他们,又不用听他们质问为什么早早就来了,为什么不把朱家照顾好。想心的时候离得远了,够不着了,也就闲来了。如果能够这样,或许心就可以得到平静了吧。

既然荣辱不由己,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再活着,我的心意愈发难平。

词,但是对自己老实纯朴,对亲生父母难就会绝?与亲生父母恩过厚,以后就是打不清的官司。招赘祝缨,祝缨叫她一声“娘”,抱个同姓的嗣,人家有娘有岳母的,于妙妙算个什么呢?妾生的孩还要给生母在家里争个位置,何况这样的族人?

又提到了张仙姑,说张仙姑也是很不容易的,但是祝缨对张仙姑就话很少,正事儿也不跟她讲。母亲的人,孩亲不亲近自己,难觉不到么?张仙姑读书少,说话也不够文雅,但却是真心关心祝缨的。设若她有不着调的地方,祝缨也应该包容。而且张仙姑心很不安的,于妙妙又检讨自己,招了女婿之后是想收拢女婿的,所以张仙姑是酸了的,就会有不得的地方。这不是张仙姑的错。

我不知还要怎样才能畅快地活。

又絮絮地对祝缨说:我不知还能什么!我受的屈辱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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