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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火的座位靠窗,他习惯
地背靠着墙,这样更方便他和孟商羽说话。
“周五不行。”余江火摇了摇
:“周五我得回去,在家里过生日。你知
我爸的脾气,我懒得跟他吵架。”
“好。”孟商羽说着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爸还没把你的手机还给你?”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
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
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
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
说话。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
上的草莓印,开玩笑似地说:“又有人追你了?还是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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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上个月月考,他从年级倒数第二
到了倒数第一。余爸非说他的成绩
降了,不准他晚上再
门,要不然就没收他的手机。
“周六行,就周六吧。”
余江火的音
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
板都要抖三抖。
沈渐
着一双丹凤
,很会哄人开心,加上
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
迎。常常有不少oga追求他,给他送东西,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说得对!”
时认识的朋友。因为他俩在隔
学校,所以没办法时常联系。
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沈渐
随其后,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他们在酒吧门
汇合,然后一起从后门
去。
提起这件事,余江火便觉得火大。
“那周六呢?去海边
营怎么样?”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
收走了他的所有零
钱。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
。”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
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
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
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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