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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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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后又:“刑法规定,非法侵占他们房屋,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二年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大或者有其他严重节的,二年以上五年以有期徒刑,并罚金。”

怕秃经理不懂,还解释:“数额一词不止包括现金,也包括其他资产,比如房,就属于数额大的资产。”

经理的了,他哪里知这些,要不是靠着他侄,他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哪里当得了经理。

在此之前,他就是个在工地看大门的。

“我没占,没占!上就腾来!”

打电话叫了人去腾房。

又打电话联系他侄,也就是业公司的老板。

业公司的老板这会儿并不在京城,在电话里又是歉又是赔不是。

“我是真不知这事儿!要是知我肯定不让他,林先生夫妻俩的损失,我们公司一定赔!”

林哲还是那句话,把房从他手里买了,“好好的新房搞得七八糟,住去都堵心。”

“林先生,就算是你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会依你的想法来判。”

林哲就笑:“没关系,法院该怎么判怎么判,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像有的人知法犯法。”

“林先生,实在没必要争一时之气,法院判的可能还没我们私和解赔付给的多,你……”

他还没说完,林哲就:“我还真不缺你这儿钱。”

电话那没了声音,就在林哲想要把电话放的时候,“……林先生,我们公司也不是无名无姓的……”

林哲赶对警察同志:“警察同志你们听听,威胁我!”

电话那:“……”

警察同志轻咳一声,“请遵守法律法纪!语言威胁他人也属于违法行为。”

“误会了,误会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林哲的条件业公司不可能同意,那就没有继续聊去的必要了。

从办公室来,一行人又去了单元楼。

这会儿,楼的空地上堆了很多从楼上搬来的东西,占了好大一块儿地方,东西还没搬完,还有人在陆陆续续的往搬。

有围观的邻居:“房就那么儿大,了这么多东西去,这得挤成什么样哟!”

“你刚才没上去看呀?挤得满满当当的!都快没脚了,脏兮兮的,要是我的房被搞成那样,我得和业的人拼命!”

“就是!买一多不容易啊!”

“哎!你们猜,咱们小区还有没有其他人的房业给占了?我记得当初好些人买这边的房是为了落,并不住这里。”

“保不齐!有一就有二。”

“那咱们得好好的查一查……”

路过时林哲听了一耳朵。

上了楼,屋里已经全搬完,剩余的东西堆在楼里,房就算是腾空了,只待恢复原样。

警察同志:“房已经腾来了,不接受调解,剩的是归法院……有什么事再给我们打电话。”

训诫了秃经理,这才离开。

林哲直接叫人过来重新换了锁。

他也没急着走,反而了楼和邻居们说话。

“要告他们!别轻拿轻放!”

“肯定要告的。”

“对!趁着这个时机,说不定还能把业公司也赶走……”

“这个业公司在附近了几个小区?”

“也没几个,我知的就两个。”

“对,我听我闺女说的,咱们这个小区和对面的紫荆园都是。”

“咱们小区成这样,咋就换不了他们?”

“哎呀!年轻人你们刚来不知,这个业公司老板的老婆在社区上班呢!还当了个小领导,有后台呀!”

林哲挑眉,和沈晓君对视一,就这个后台?

刚才电话里听他那话,还以为多了不起呢!

两人和大家又聊了一会儿,知该知的信息,说了该说的话后,离开了小区。

了小区,沈晓君便问他:“你想让业公司上新闻?”

新闻

刚才和大家聊天儿时,林哲就说了一句:“发生这样的事,都能上新闻了。”

林哲:“其实不用我提,他们回家后把话和自家人一说,说不定就有那么几个会去爆料。”

大多数的社会新闻频和报社等,对爆料人都有爆料奖的。

两人一人开了一辆车来,林哲先让她上了车,“你就别这事儿了,我来,不让他们来个大血,我林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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