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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崇尚速度,喜
策
奔腾,并不习惯于城市里面的生活,在黑角城并没有多少知名的半人
豪族和神庙存在,也就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对于我们的怒火,哪有
人和野猪人来得
烈呢?
“
为血蹄大军的先锋,追杀逃亡者是他们责无旁贷的任务。
“在逃亡者的反抗并不
烈,可以大肆杀戮来积累战功的前提
,我相信半人
武士也会恪尽职守的。
“但是,如果我们能把半人
武士打痛、打伤、打残,让他们意识到,我们就是茅坑里的石
,非但又臭又
,还榨不
半滴油
,就算把我们砸个粉碎,也会折断他们的胳膊,扭伤他们的蹄
,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
“而稍有不慎,他们甚至会
失前蹄,令自己和家族的千年英名都毁于一旦。
“如果我们真能向他们传递
如此
烈、清晰、有效的信息,你们觉得,半人
武士一定会穷追不舍,赌上自己的生命和荣耀,傻乎乎地给
人和野猪人卖命吗?”
即将
血的黎明
鼠民并不傻。
从某
层面来说,战斗力相对孱弱的他们,为了生存
去,不得不绞尽脑
,激发
比氏族武士更多的智慧。
而能冲
黑角城,闯
陷空草原的鼠民,更是经过生死筛选的佼佼者。
被孟超一番
拨之后,很多人都恍然大悟。
决定胜负的除了战斗力,还有战斗意志。
就算半人
武士的战斗力,真是他们的十倍以上,但对前者而言,和如疯似
、拼死血战的后者,玩两败俱伤的游戏,是没有任何好
的事
。
赢了是理所当然,最多满足一
杀戮的快
,不可能从鼠民
上搜到太值钱的战利品,还会消耗大量战争资源和宝贵时间。
输了,却会万劫不复。
和所有
等兽人一样,半人
武士绝不怕死。
倘若对面是黄金氏族的狮虎武士,或者圣光之地的
法师和守夜人的话,相信半人
武士都会像打了
血一样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
哪怕他们的血
之躯,被无比
大的敌人撕得四分五裂。
他们
飞起的
颅上,肯定也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
因为临死前的刹那,他们非常清楚,自己的灵魂肯定能化作耀
的金芒,直刺圣山之巅,加
到祖灵们永恒荣耀的行列。
但是,在一场追杀鼠民的无聊游戏中,
沟里
失前蹄,被鼠民拖
地狱陪葬?
别说永恒荣耀了,恐怕他们会以小丑的形象,被记载在一首首怪腔怪调的
稽诗歌里,被人们满脸讥讽地传唱万年吧?
对任何一名氏族武士而言,这都是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栗的死法。
杀
买卖有人
,赔本买卖没人
,只要鼠民们能展现
足够
的姿态,“追杀逃亡者”就变成了赔本买卖,半人
武士才不会为了黑角城,为了
人和野猪人,砸
血本呢!
“我们真有机会活
去!”
想通这一
,所有鼠民的神
和气质,都在瞬间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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