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14节(1/3)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但是在追缴时,不仅要追缴当年收受时的房屋价值,而且会追缴房屋本。也就是说,受贿数额照当时的房价确定,但是房产要全追缴。

如果在收受房屋后又将房屋售的,如果购房人属于善意取得,则法院会追缴被告人所获得的卖房款。

您的况与上述况不太一样,属于收受款项后购买房屋,属于另一况。”方轶解释

您这又何必呢!

方轶认为周英琪说的未必是实话,所以他把收受房产的况也说了。让她心里有个准备。

“那像我这收钱后买房的,怎么理?”周英琪问

“对于这况,司法实践中,原则上也应当追缴房屋本或者与房屋追缴时等同价值的现金。

对于房屋购买资金来源既有受贿款项,又有合法收的,应当追缴房屋价值中受贿款项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增值)。

比如,你购买京城的房屋,购房款中的三分之一属于受贿款,剩余三分之二的购房款属于你的合法收,购买时房屋价值六百万元。案发后房屋价值涨到了九百万,应当追缴的份额就是三百万元。

至于你说的车辆,司法实践中,对于汽车等品,贬损况较为严重,追缴时价值一般低于收受时价值,照法律规定一般也应当追缴原,但司法机关查封、存储以及日后拍卖此类品皆存在不便。

对于此况,如果你主动提以收受时价值的同等现金行折抵的,法院一般会允许,并结合你的退赃表现综合认定是否属于“积极退赃”,而在量刑中予以适当考虑。”方轶解释

“哦,这么说我的房和车都有被追缴的可能!有没有办法保住房?”周英琪问

“司法实践中,如果家属提保留房屋,缴纳现金的请求,法院可以审查被告人及家属的实际居住况,于人主义考虑同意家属请求的,一般是以追缴的时间为基准计算房屋价值,缴纳同等数额的现金。”方轶

“哦,等于我要想保留房就得照现在的房价折合现金,给检察院,是这样吧?”周英琪

“是的。不过您也不用担心,其实检察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未必会被法院全认可。”方轶

“检察院认定的数额,难法院会不认?”周英琪疑惑。在她的潜意识里,检察院认多少受贿数额,法院就会判多少。

“这不一定,两个机关的权限不一样,认定的犯罪数额不一定会完全一致。”方轶微笑

“您刚才说的积极退赃,我家里人之前给检察院了二百八十万。检察院说量刑时会考虑。”周英琪

“嗯,积极退赃对你的量刑确实有好。”方轶

送走周英琪后,方轶和周颖回到了办公室。

“方律师,她刚才说的款项跟案卷中的款项都能对上,案卷中赵晓杰的供述与她的供述基本一致,他们之间确实是人关系,而且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看来她说的没什么问题。”周颖拿着谈案笔录说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确实如此。我们是她的辩护人,要从案件事实着手,为她的利益寻找突破,他们之间的人关系对案件有利,所以我们可以借助这一行辩护。

我们只需要从检察院认定的受贿款项中找存疑的分和可以合理解释的分,将之去掉,我们就胜了。”方轶

“那……我们这样会不会有帮助被告人逃避惩罚之嫌?”周颖眨着大睛,半开玩笑

“呃……,你换个角度想,检察院指控犯罪是不是应该证据确凿,经得起推敲?”方轶反问

“嗯。”周颖

“我们律师不是裁判者,也不是掌控公权力的人,只是利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我这话说的没错吧?”方轶又问

“嗯,没错。”周颖

“所以,我们是不是有义务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和社会常识,去帮助检察机关确认指控的罪名是否适当,证明犯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不让有罪的人逃脱制裁,不让无罪的人被冤枉

本章尚未读完,请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zhuishu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