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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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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律师,况我也不是太清楚,之前请的那位律师去会见我母亲,问的况也不是太细,我只知这么多。”刘珊珊皱眉。

刘珊珊给的信息不比李斌多多少,方轶暂时无法判断。

“您母亲将资金用到什么地方了?一共有多少钱?”方轶问。

“上次那个律师说我母亲将资金都转到个人账上了。一共有九十多万。”刘珊珊。

“这些资金是用掉了,还是仅仅藏匿在您母亲的银行账?”方轶追问。

“我也不知。”刘珊珊一脸的茫然。

“应该还在银行账,没。我们家从去年十一月份到现在没有什么大的消费,不可能了。公司的事一直是她母亲在,我们不参与,所以我们也不是特别清楚。”刘华山。

“嗯,这案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是个人犯罪,还是公司犯罪,我现在还不好确定。需要一步了解案才能给判断。”方轶。

“方律师,您刚才说个人犯罪和公司犯罪,如果是公司犯罪,她妈是不是就不会被判刑?是这样吗?”刘华山不解。

“不是,我想您可能有些误会。如果是公司犯罪,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您人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量刑上是有区别的。

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节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针对个人犯罪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罚。这条是针对公司犯罪的。

据你们介绍的况,涉案金额有九十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大,如果是个人犯罪,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方轶。

方轶一席话说的父女二人倒一凉气,刘家是典型的盛衰,之前家里的收全来自于钟兰英经营的公司,如果法院真判钟兰英十年以上,家里的日咋过呀!

“如果是单位犯罪呢?”刘华山直勾勾的盯着方轶问。

“单位犯罪以采用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而个人犯罪只罚个人。一般况单位犯罪对个人的罚比自然人犯罪罚要轻很多。这就是最大的区别。”方轶。

“能轻多少?”刘华山追问。

“这个……要看案,活动的范围比较大,不好一概而论。”方轶。

这特么问题就跟问大海里有多少滴似的,自主裁判权在法官的手里,可判的刑期范围又那么大,谁知会判多轻啊!

“方律师,如果这案委托您办,需要多少律师费?”刘珊珊问。

在她看来,前的中年律师比之前请去会见的年轻律师要专业的多,至少人家不用翻法条就能把问题说的是。

而那位年轻律师,除了得比前的方律师年轻、帅气、好看外,好像没有其他优。刑事案,她觉得还是前的这律师靠谱。

败家老娘们

刘华山的想法跟女儿差不多,之前虽然他反对委托那位年轻律师去会见,觉得年轻人嘴上没办事不牢,但那位律师是女儿同学的哥哥,刘珊珊一见面便敲定了委托的事,结果钱没少给,事却办的稀里糊涂。

他心里不由得叹:女人啊!发见识短,不了大事,清朝不就毁在那个败家老娘们手里嘛!但这话他只能想想,绝对不能说,否则后果很严重。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

“律师费五万元,因为不在本市,需要另外支付三千元的差旅费。”方轶。

之前李斌跟他说完钟兰英的案后,方轶查了隔市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的位置,坐车肯定不方便,开车的话三千元的差旅费绝对够了,虽然燃油费有人报销(盛丰集团统一发油卡),但是这笔费用方轶不想免掉。

“可以,今天能签约吗?”刘珊珊继续发扬妇女能半边天,不,整片天的神,直接敲定了委托的事,虽然她父亲有些许的犹豫。

二十多分钟后,周颖拿着委托手续来到会议室,协助父女二人签订了委托手续。随后,财务人员拿来了pos机,刘珊珊刷卡缴纳了律师费。

此后,刘珊珊又给方轶转了三千元的差旅费,这笔费用是不计律师费的,也不在开票的范围。

送走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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