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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3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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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介意,我去问问王叔叔了。”

宝丫:“你去呗,我无所谓的。”

他们父女主打的就是一个互相不涉对方的私生活。

她爸爸再婚这么多次,她其实也晓得,她爸爸应该轻易不会结婚了。这就结婚六次了,也实在是太夸张了。虽说她知其中猫腻很多,但是外人又不知。她爸爸应该会慎重了。

再说宝丫也晓得她说过,希望他爸爸对婚姻慎重

所以她想,爸爸是会听的。

这如果说谁的话对她爸爸是有的,那么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她,一个是她。

不过,也没有必要说的太多,也许真的就是他们想多了。

铮是觉得姜莎喜他爸爸,但是宝丫也是见过港城追星,所以她想,也许就是单纯的“追星”。男人其实也不太懂女人的心思,有时候崇拜一个人真的不一定就是有什么更的想法。

不过她就没有必要说啦,毕竟她也不想小铮哥哥吃石板啊。

王一城对这些倒是无所谓,不过却也说:“签名行,合影就算了,我也不是什么大明星,合影总是觉得不太好。”

铮:“行,那我跟她说一。”

铮跟姜莎以前是不认识的,国之前压都不认识,也是国之后就在同一个城市,他们又住的比较近,同样都是留学生,这才有了来往。

事实上,国之后跟女同学来往很少的,他可是名有主的人,可不会来。像是陈娟这样的,她对他有意思,铮都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不过姜莎倒算是他的一个朋友了。

因为姜莎一开始就对他没意思,所以铮就正常来往。他也没自恋到觉得所有人都喜自己,正常的同学总是要正常来往的。

再一个,其实他们也不算接频繁,姜莎因为学医的关系,比他们还忙呢。所以虽然也称得上是朋友,但是他们私里来往不多。这一次一起回来,他才知莎是王一城的书迷。

因为她带了书上飞机打发时间,真是也巧了,没想到他们在港城转机,竟然还真是遇见了。

莎知他们是相熟的,就主动找了铮要签名。

铮这边得了王一城的首肯,他也跟姜莎说了一,果然,姜莎兴采烈。

铮:“……”

看吧看吧,他好像真的没有猜错。

宝丫:你是不懂什么叫狂粉丝。

两个人的看法并不一样,不过姜莎可是一也不知,她还真是兴呢,他们这一茬儿留学生并不是一起回来的,不过这一次一起回来的几个,倒是都已经很快的参加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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