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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0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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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席。

“本院认为,孟磊从大学期间开始,便陆续以借款名义,向同学们借取钱财,时隔多年,拒不归还,事实清晰,人证证充足。”

判决里,判了她足足十一年有期徒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孟磊犯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两罪并罚,依法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罚金2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上诉。”

这对她而言,是一个无法承受的数字。

除了公俗人的举证和反驳之外,说话最多的就是他的当事人了。

众人的表,则是千差万别。

“你……真的没有兴趣转行当律师?”

“孟磊的系列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犯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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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把他如似玉的老婆也给送去了。

终于被他送了去!

借他十八块钱没还的“老同学”……

孟磊……

两人的判决,才宣读完毕。

他前后加起来,都没说过几句话。

“现如判决:

而石良平则是满脸懵,木然的看着明。

“我去哪里搞钱罚金……”

这场官司……

“另外,本案系经济诈骗犯罪,罚没田舒兰的财产82万元,返还所有借款人。”

而法方。

则是截然不同的反应。

而在她的旁边。

他咽了咽,再次忍不住问。

足足五分钟后。

“田舒兰,与孟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曾多次唆使、撺掇孟磊行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未经劝阻、且有参与形,参与诈骗金额累计达到53万元,属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为从犯。”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田舒兰犯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两罪并罚,依法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罚金18000元。”

明神欣喜,无比喜悦。

而在被告席。

他努力了这么久,请假翘班、赶往城、努力学习诉讼方法,付终于有了回报!

兰涉嫌诈骗罪、拒执罪一案,现已审理完毕。”

“其于工作期间,向同事、朋友、亲戚等人继续非法骗取钱财,累计金额大,达到了82万元,构成了诈骗罪。”

田舒兰则是坐在椅上,面如死灰。

“且在十八元欠款的判决书发之后,伙同田舒兰利用转移财产的行为,试图对抗法院判决,导致判决无法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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