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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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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被逮捕了。

理由是渎神和对王不敬。

因为别人都在虔诚地给王祈祷,而他站着看他们给自己祈祷。一边看还一边动并因此亢奋地踮脚抖

谢今天只是他的生的日,如果是破壳日敢这么,说不定骑士已经把他的脑袋串起来喂鸟了。

裁决骑士把圣剑递给莱特时,莱特差理失败。圣剑是一的黑针,嵌一名为“天平之”的金红混矿石。据说可以验证族人血统,纯血会使其完全变成金,异族的血会将它染成百分百的红。

之所以是据说,是因为莱特第一次见这倒霉玩意。

级的“天平之”是拍卖会上的常客,但自从圣殿规定每一位骑士都要佩圣剑,它再也不会现在任何礼单上。战斗时,骑士用它来判断自己的杀戮是否有罪,其他时候,“天平之”的作用是表达侮辱和憎恨。在莱特的记忆里,它是连提都不能提起的禁忌。

前这位骑士,先是用锋利的羽给莱特画了个禁锢圈,然后要求他当场验明血统。结果当然不会有问题,他绝不会有一滴异族人的血。

问题是,除了混血和异族人,犯渎神罪的公民基本是十年监禁起步价。

现在暴份把骑士一顿还来得及吗?莱特忍不住开始思考贿赂圣殿骑士的可行

“请问您有过对象吗?”

莱特敢想就敢问。

乎意料,洛玛骑士看上去古板又面,像那恪守清规也严于律己的正派人。他却转动球给了莱特一个恶毒的刀,懒洋洋开说:“不好意思,我只想级的雄的。”

莱特第一反应是他看了什么,但洛玛把圣剑又往前递了一,打消了莱特的怀疑。一个,非常危险的,差一发丝就可以割的距离。

祭司先生,真的十分抱歉,我上要成为史上第一个被裁决骑士死的王了。莱特心想。

洛玛拿剑的手纹丝不动,银睛是冷漠而轻慢的暗蓝。但护的黑甲已经蔓延到了指尖,甚至包裹住他藏在衣的全肌肤。看似傲慢的骑士,其实正在庄重地等待一场战斗。

莱特没办法,只好微笑着伸手握住圣剑。

还没完全碰到圣剑,它锋锐的气息就刺破他养尊优的肤。血,以不合常理的方式违背重力、逆行向剑柄——“天平之”所在的地方。

金红双的宝石本来带着夕和晨曦的光辉,却在接到血的瞬间变成刺目的鲜红。固壳里仿佛动的岩浆,蓄势待发,红得令人心惊。

洛玛缓缓收回圣剑,连同背后的翅膀和翅膀上闪着冷光的羽。待“天平之玩血,边缘亮起金,金开始侵吞红,他才发两个夸张的音节:

“哇偶。”

莱特终于听了骑士毫不掩饰的、真切的轻蔑,而非战略伪装。冷静,他排位一千多呢,就算现在翻脸想殴打他,也不一定打得过。莱特劝诫自己。

“您无罪了,我们尊重您的信仰和选择。现在想看到这么漂亮的红还真不容易。我以为这颗星球上的混血至少都是第五代了。”

莱特笑:“可能我那位辈也是吧。”

“恭喜您,运气真好。”骑士说。

大多数混血的寿命非常短,甚至短于纯族人的幼年期。跨并不像数学题,一百加十的后代并不是五十五,可能是十,甚至可能是一。

骑士是真心恭喜他的,莱特知。但还是被突如其来的怒火袭击。

骑士是圣殿的守护者,是王裔最忠诚的信徒,也是他最讨厌的那人。被派来守护曾囚禁他的牢笼。这实在太巧合、太有讽刺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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