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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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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皇帝神志不清地和她发生了关系,皇帝甚至都不知这件事。之后母亲心满意足地怀着我,等着她“正”能得以实现,但她等来的不是什么好的未来,而是难产。

后来据老张说,那时她是有选择的,保大人还是保小孩,她毫不犹豫地选了保我,甚至都还没等到那些“忠臣”发话,她就没了。

直到死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忠国忠君的巾帼英雄,何等可笑,何其悲哀。

她是第一个因为我而死的人。

兴许是天生就带着灾殃,我与一般的孩不太一样,我过于早慧,无法忘记一切。无论是前天我磕到在哪块石上,还是午时树叶又掉了几片,又或者是柳思璋跑来戳了我几,这些琐碎的事,我一件也忘不掉,我还不会说话,就先学会了记事,所以疼昏厥成了家常便饭。但那些抚养我的人并不知我过目不忘的本领,只知我是个先天不足的孩,不足以继承大统,于是他们将这归结于我母亲的低劣质,同时也放弃了我。但就算如此,我到底是姓陆,一岁多时,我被中。

97

在这个荒唐的城里,被皇帝厌弃的人基本是没什么活路的,我亦是如此,我至今都能记得自己爬着去找吃时的景,如果被人发现,接来不但要受罚,还要挨饿。

待到大了一些,我终于从某个小太监那里讨了条活路,这个小太监因家贫被卖中,见我像是曾经的他,心里便可怜我,愿意拿些多余的饭菜救济我,多亏了他,我还算健康地到了三四岁,渐渐有了灵的模样,救助我的人却因为中变故,平白丢了命。

柳思璋,那时候还叫阿柳,他偶尔会跟着他义父,他义父去办正是,他就来找我,阿柳会带来些吃,什么事也都会帮着我,但只依靠他,我是活不去的。

失去来源,我就只能去和其他人易,谁能想象,一个皇要靠杂活来谋生。活代工都算是好的,毕竟一个四岁的孩就是再聪明,也不了重力活,更多时候,大人们喜利用我为孩的特质。

那些人会借着我的手杀人。

为皇,我的卖有二,一是早慧,虽然还是个孩,但其实我心智已经如同十一二岁的少年,可以理解他人的意图;二是自由,为皇家嗣,若是没有人我,就意味着我可以不受限制地在中许多地方悄然移动。

所谓的暗杀,实在是很拙劣,一个孩的事并不多,要么在茶中加药,要么在枕毒针,因为我心思细如发丝,不但能得手,而且从未暴过。

幼时我并无是非观,要么去死,要么杀人,必须选一个,没人会帮我,我也不相信什么中间选项,要想活着,就得抢命。没人来教导我仁义德,我也没有余力去想。

后来陆丝生了,她成了住在城中的第二个孩,待遇却完全不同于我。她有母亲后盾,即便什么都不懂,也能活得很好。

像陆丝那样,作为母亲的掌上明珠,在中过着优渥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我只有一看起来不错的旧棉服算是最贵重的财产,而她拥有那时我想有的一切,她上一朵珠甚至能买来我这条命。

说不嫉妒是假的,我那时甚至恨她,如果没有她,我就不会知我的生活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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