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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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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12岁那年小学毕业的,印象中有关小学的记忆都是橙红的,橙红的塑胶跑、橙红的太、橙红的校服,那时候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野小,不怎么学习,结了一群现在看来很没意思的朋友。

老潘是其中跟我关系比较好的,我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现在,掐指一算有十几个年了,这么一想还不可思议的。

大概是从我升上初中开始,托我升学考试如有神助的福,我勉了千代县实验中学,得以跟一帮脑袋瓜非常灵活的同龄人站在一个起跑线上。但我上仿佛被上了发条,再也没办法一门心思放在文化课上面了。

恰恰相反的是,弟弟在小学就有所突显的才智终于像觉醒了一样,不仅很快占据了年纪第一的位置,还远远甩开了别人一大截。

奇怪的是,明明是两个独立的个,别人在提起弟弟时,总会以一类似遗憾和不解的神对我发表一些看法。

可能我天生对这方面不,或者说,我从来不会在没意义的事上纠结太久,这困扰我在初二那年就看开了,我更乐得自己的事,打篮球或找隔三中的校约会,都是比这更有趣的事。

说到隔三中,那是我青期荷尔蒙发轫的地方。我的第一任、第二任,乃至第五任女朋友都是在那里找的。

现在的我是个话不多,比起开,更愿意用笔把思想写来的成年男人,但那时候,我自己也承认,确实是个混小。我从来不提,只问她们是否喜我。她们喜我的理由有很多,但大多数都是从看上我的相开始。

一开始我并不懂女朋友的意义,我不停地给对方送,获得的报酬可能就是球场上的一瓶矿泉。于是我尽可能去找更漂亮的女朋友,都是送,送给一张漂亮的脸让我更觉得更划算。

第一次偷偷摸摸坏事是在第五任那会儿,她亲了我一,拉着我的胳膊撒。我刚从球场上来,满是汗,不懂她怎么得了。尽我脑里在想无关要的事,却给了明显的反应。

我记得我当时笑了,甩开那些不着边际的想法,用刚拍过篮球的手在她细腰中间了一,用了狠劲,把她得惊叫了一声。

她脸更红了,但没有反对。

没有份证就去不了正规宾馆,我们就去了她家。趁她爸妈上班没回来,我们翘了课,在她那张狭窄的小床上,我抱起她,压在她上。

她不敢看我,张地嘴都在抖。我本能地去亲她,但很快接受不了这样温温吞吞的方式,在她上咬起来。用“咬”并不过分,我觉我的行为被某奇异的东西控制了,失控地脱掉她的衣服,还有我自己的衣服。我们试了好几次,都来了,她嘴发紫,想哭又不敢哭,我上的汗都滴在她脖上,比我最狠的架的汗都多。我心不在焉地安抚她,耐心很足,尽我表现得很鲁。

就像拉锯战一样,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去的时候,我第一想法是终于球了,接着才是,再接着是去看她的反应。她终于哭了,但是抱我抱得很,我几乎动弹不了。

那天我在她家待到很晚,回到家时,弟弟已经吃完晚饭在作业了。我在他后看到我的书包,走过去拎起来。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弟弟放笔,问我。

去玩了。”我糊地说。

“我问过潘嘉余了,他说你第二节课就走了。”潘嘉余就是老潘。

“嗯。英语课没意思。”

“我问过所有人了,都没跟你一块。”弟弟有些生气的样,气鼓鼓的。

我的朋友不少,难为他有这个神去挨个问。这么想着,我脆实话实说:“我去何筱怡家了。”

弟弟脸一变,他一向讨厌我那些女朋友们,听了这话果然更不开心了。但他问到答案就闭嘴了,这让我一直觉得他很聪明,不仅是智商

那天之后,我跟何筱怡的关系突飞猛,我仿佛开了窍,在男女关系上更加游刃有余。再不久,我们分了手,我遇到了我的第六任。

初中三年,我仿佛活在女人堆里,以至于到了中,我突然就对这档事不兴趣了,我有了新的兴趣,这个兴趣后来发展成我的副业,再后来,成了我的正式职业:推理小说家。

我从没想过我将来会一辈跟文字打,这其中的因缘际会真的很玄妙,而在我心目中会成为科研人员或知识分的弟弟,却在填报专业时选择了商科,后来留学洲,再后来,跟我走上了一条迥然不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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