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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玉伴兰时(双重生) 第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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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兰时领着肖夙, 贴着五郎坐,同五郎一起烤火。

兰时剥了颗栗放到五郎掌心, “五哥你瞧这孩骨如何?不然你收他为徒, 教他些防的本领。”

“傻!”五郎接了贿赂,一指敲在兰时上,“那太都肯给他赐姓, 你带着他去寻太, 便是没有杜太傅这层关系,只这人是你领过去的, 他就没有不应的。”

殿,一颗心两面都写着姜兰时,若是兰时是个昏聩的, 只怕太殿烽火戏诸侯只为兰时一笑的举动来。

兰时琢磨五郎提的法倒也行,将这孩养得亲君会更好,无论何时都与天家一心,才能不惧言蜚语和朝堂倾轧。

不过有件事,还是可以让自家两位兄,兰时冲肖夙自己的颈, 小狼崽聪明地很, 自觉地将那玉佩从衣领里拽来,兰时看着那佩玉,忍泪笑:“十二哥说,七哥曾经倾慕过一女,至死没能说,他也没机会知, 他倾慕之人, 也相思多年, 现在大愿得成,寻他去了。”

如今想来,安知曾经想修篱的七哥,不是为了去那能封王拜相的杜家女仲。

七哥的字迹从习字那天起就圆圆的,刻在那玉佩背面的承谌二字虽尽力飘逸,从姜帅和五郎的位置远远看去,还是圆圆的。

姜帅只看了一,便移开目光,不忍再看。

“他若想留在北境,便随他,北境军还是能护住个孩的。”

与姜家有旧,这五个字,能让姜帅护他一世。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帐来一直扯着兰时衣角装乖的肖夙,拽着兰时的衣角往前跨一步。

很认真地自行决定去留,“我知我要当突厥王,阿妈说异姓王就是要住在大凉都城里过一生的。”

杜蘅送给大凉的最后一份礼,是突厥必须要面对的末日。

五郎这才把目光从玉佩上移开,落到这卷小狼崽上。

“此前途无量。”年纪虽小,往后也必定差不了。

兰时以为然,“杜蘅拿毕生所学养来的孩,就该是突厥的克星,引着突厥消磨斗志,安于臣服。”

“这事宜早不宜迟,瞧着都过年了,太殿得回去同陛一起受百官朝拜才是正经。”太殿的战场,在朝,不在北地。

兰时站起来,握住肖夙的手,“我带他去好好洗洗,兄们,突厥易主的消息可得在三日传遍突厥,不对!”

兰时反应了,寻思反正都到这一步了,脆闹个大的算了。

“最好传遍四境,这消息自己跑到大凉境,,到陛耳朵边去,京城里可还有个回不去家的突厥使团呢。”

当初留那二皇一命是怕突厥狗急墙,现在可没什么畏惧,就算这一帮,无声无息地死在京城,对外只说悄悄回突厥去了,也没人过问什么。

“知了!快走吧!”姜帅听兰时提起太就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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