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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而言之开始同居生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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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耀这辈和人的关係都不久,最的是七年婚姻,再来就是待了五年的烧烤店,可能因为老闆金昌是个好人。

阿耀上工之前,先去办公室找老闆谈谈。

坐在电脑前、像个白领上班族的青年──老闆金昌从报表堆抬起:「阿耀,有什么事?」

「我想先领这个月的工资。」

金昌起给阿耀倒茶,阿耀叫他不用麻烦。但金昌可能看过他分证上的生年月日,对他一直像对待辈一样客气。

「阿耀,如果你需要钱,要不要升店?小茹预產期就快到了。」

小茹也说,店里外场每次吵起来,也只有阿耀镇得住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只是搬家需要一笔钱。」

金昌听到「搬家」,以为是坏事,张起来:「你要搬家?搬去哪里?发生什么事?讨债的又来了?我有认识的律师,你有事一定要跟我商量!」

「不是钱的问题,帐面都结清了。」阿耀沉默良久才说:「我找到儿……正确来说,儿找到我了。」

金昌瞪大看着阿耀,红茶洒了满地。

「我以前有段婚姻,有一个孩。」

金昌好不容易才平復心,有地把话题转向:「你的孩一定很可,唸几年级?」

「他已经是社会人士。」而且是当红的大明星,刚买一间无贷款的市区公寓,说要照顾他半辈,「我会搬过去跟他住一阵,所以想买给他。」

「这样啊……」金昌打开屉,拿一叠千钞。

「太多了。」阿耀拒收。

「是年中的奖金,收吧。」

「老闆,不要为这小事哭,让我很困扰。」

「我认识你以来,你总是孤一人,对这世间毫无留恋的样。」金昌拿起镜,着满溢的泪:「耀哥,你能找到家人,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几个月前,阿耀还完所有债务,向老闆提离职。金昌看了他好一会,认真对他说:「阿耀,如果你想离开这个世界,记得跟我说。我会帮你收尸。」

对看尽社会百态的阿耀来说,老闆金昌就是一个好人。

阿耀东西不多,从租屋骑车来到儿给的新家地址,以为是级饭店。

「何先生早、何先生需要帮忙吗?」

阿耀才走一楼挑的大厅,两名西装保全就迎上来接待,笑着要帮他拿铁锅还有背包,阿耀说要自己来才收手。

阿耀在电梯呼气,叮地一声,楼到了。

从电梯来,看上去一片石墙,只有一块黑面板亮着。

好在阿耀以前兼职过大楼清洁工,就算没人在也知怎么打开这级公寓的房门。

阿耀刷房卡,输的生日,门板开啟。

阿耀在玄关脱了鞋,第一次事先走向落地窗,拉开帘,往台放了盆栽。

这个仙人掌盆栽是他在工地工作一个同事的遗。那位同事和他一样孤家寡人,从鹰架摔后,腰包放的遗书写着:仙人掌留给耀哥。

阿耀向仙人掌说:「没住过豪宅吧?这几天好好享受一。」

阿耀放好盆栽,再来把他从市场买的菜冰箱。他打开附设冰饮机的冰箱,除了装着的罐,什么都没有。

阿耀看向这个崭新的大房,除了一成形的厨房岛台,几乎没有别的傢俱。

突然,室碰地一声,阿耀过去打开卧房房门,发现他搞错一件事──他以为家里没有人在。

何亮东睡在纯白的大床上,上除了一件薄被单,什么都没有,着匀称的,看上去就像写真集封面。

阿耀过去给已经成人的儿拉好被。以这姿,如果遇到闯空门的小偷,很容易被先姦后杀,一个人住实在太危险了。

阿耀捡起掉到地上的大布偶,眉怪脸的黑娃娃,一也不可

他正想着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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