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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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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殇很快在vcr中给了答案。

“513是越光的生日,也是这座酒吧的门牌号。在正式分手前、路过这里时,我一看见门牌号,觉得很有缘,就买了它。”楚殇对着镜,“可惜后来这座酒吧还没送去,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每个月的13号,我都会到那座酒吧里去坐坐。一杯他喝的岛冰茶,然后坐一晚上——那几年我只在每个月的13号晚上去那家酒吧,去多了,会伤心。”

所以章渐华也是在13号晚上遇见他的么?

易晚想起章渐华说以为他和楚殇是一见钟。13号的晚上,周六,楚殇见到他便请了他一杯酒,当天晚上便把喝醉了的他带回了家。

或许这段孽缘要怪,就怪那个13号晚上是星期六吧。

“分手的原因?”

“我有我自己的追求。”百越光说,“我想要旅行,想要拥有我自己的人生。而他却以为我资助了在国外大学的四年学费为由,要求我和他一起回去。我们的矛盾无法调和,于是分手了。”

“……我那时太年轻。”楚殇对镜,“我曾以为我只是错过了一段。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错过的是我的半,是我的一辈。”

易晚目光越过窗玻璃,看见一楼如一个小般的章渐华。章渐华站在那里等他,也在抬看大屏幕。

“……后来我才发现,除他之外,其他人无可取代。”

明明隔得很远,他却觉得那个小变成了一个白

“在离开对方后的这几年里,都了什么?”

“到去走,到去看,像飞鸟一样,拥有了自由。”百越光说,“只是偶尔,还会有些孤单……我不想和自己较劲,于是,我回来了。”

“…………”

面对提问,沉默许久的变成了楚殇。终于,楚殇:“在寻找……在等,在……”

他没说完最后一个“在”。

“在验证他的‘不可取代’。”易晚说。

熊小已经被这段故事所动到。洪则侧目,很疑惑说文艺话语的居然是易晚。只是易晚虽然说了这句话,神和语气却没有丝毫改变。

就像这句话并非是夸奖或叹,而是某讽刺。

很难判断自己是不是想多了。作为林梦的多年好友,她常常选择无条件地相信林梦。她于是敛眸,也不收回自己对易晚的警惕。

“……在他回国后,我向他请求复合。可越光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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