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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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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一天二百五十纳尔,三百六十五天就超过九万纳尔了。

考虑到团队成员增加的话就更加猛涨了吧。

「打扫之类的由我来。」

「啊,原来如此。有给罗克珊添麻烦了啊。」

「不。没关係。」

如果在旅馆过日,杂货、打扫之类的都是给服务员的。

罗克珊是隶又兼女仆,变得增加了负担。

当然我也会的,、自来和洗衣机都没有的这个世界是需要大量人力的吧。

「罗克珊啊,可以料理?」

「是。我想我多少会料理。」

决定了,隶兼女仆兼厨师。

「这么说来,所有者有义务为隶提供伙与住所,不过,是旅店还是租房都没问题吧。」

「是。当然。」

「一起的床也是?」

声音落,试着抱住。

「是,是的。倒不如说很激。」

这就是我想让罗克珊说的。

坏心呢。

床,我认为是了睡觉的定义,嘛,这样的回答吧。

抱住了,柔且富有弹在了手臂上。

衣服面有不带罩的凸起。

不行了。

这样去就想推倒了,但是说过尽量不会推倒的。

为什么要那么说呢?

「一年是多少天?」

「嗯。三百六十天加几天。」

没有办法,只好继续提问。

据罗克珊的说明,一年有有四个季节,夏秋冬各九十日。季节与季节之间有一天或两天的休息日。

一天或两天的意思是有时是闰日吧。

于是,一年就是三百六十四天加上几天,几乎与地球一样?

现在是不久的时期。

正确的日期不知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话,还是租房比较好吧。

「我要租房的话,哪里可以租?」

「我想如果是一定程度的大城市就没问题。」

「原来如此。」

什么的,对外人也是有严厉的一面吧。

「但是,探索者的话据说很多都居住在库拉塔鲁(クーラタル)或者帝都。」

「库拉塔鲁吗?听说过似的。」

「库拉塔鲁有个大的迷。我也曾经去过,有以探索者为对象的商店很方便。主人的况,有法我想不住在哪里都可以。」

法指的是,瞬移的事吧。

可以瞬移去迷的话,确实不住在哪里都没有问题。

「但是,还有一。拥有法的事希望尽量不被知。如果是探索者居住的地方应该也觉得不足为奇吧。」

如果有迷的话,探索者在库拉塔鲁生活就没什么奇怪的吧。

去一次看看?

金币剩五枚,五万纳尔还是支付得起。

对了,三成折扣无效的。

如果是两年契约会有效吗?

准备到十万纳尔再观察况?

但是,不知今后会怎么样,两年契约的风险太大了呢?

也不确定两年契约的话三成折扣会有效果。

看样一年契约也许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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