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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我一个人要饭洗碗上菜的,倒还忙得过来,我也不求别的,能养活我们父俩便成了。杨中元站在桌边,低认真看着程维哲在纸上练写的字

程维哲自幼而好学,一手书法总是能博得学堂老师赞许,他不仅会书本皆用的楷,就连狂草与颜也有涉猎,虽说十几年未见,如今程维哲也当起了茶铺老板,但杨中元却毫无理由便笃定,他的书法,肯定比幼时好上许多。

果然,程维哲一气给他写了五六笔法的面字,一手笔墨飘逸洒脱,颇有大家之风。

杨中元端详半天,最终选了一个看起来最洒脱的狂草,这个字虽说程维哲写得大气非凡,却也让人能一便是个面字,一星半都不会认错。

你的字写得就是好,就这一个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昂智的作者君今天泪满面地发现一个问题,求大家帮忙投票一

由于这篇文是个吃货文,所以求问大家觉得动材的别是分公母还是雌雄同随便繁比较好?

QAQ谢谢大家!次更新是周一!

☆、020破绽

程维哲写字,要先在纸上练个几遍,然后便直接写到幌之上,眨功夫,行云,一气呵成。

写好了,杨中元也没收拾,只让它扔在桌上晾:阿哲,这附近的集市在哪里?你只把你家合作的菜贩米铺介绍给我便成了,今天先麻烦你带我去一趟,我熟了路就成。

程家就是开米铺的,可杨中元却还是一脸认真地问他常合作的米铺是哪一家,程维哲不由笑着摇摇:你啊,现在倒是太聪明了。

我这茶铺的只有茶一类,熟悉的米铺倒也不远,便是巷尾那一家。可是菜一类,我倒是真不认得。程维哲想了想,有些为难

这倒是,如果实在不认得,我便明早直接去菜市买就是了,反正也不远。

他十几岁就学厨艺,如今已经将近十年。论说厨艺虽还未及尖,但这挑拣材的能力确也相当厉害。里比不得寻常人家,样样自然都要最好,日积月累耳濡目染之,他也学了一挑菜功夫。这样一想,杨中元上豁达起来:行了,菜不难,但是米面却要最好的。

程维哲:明早我陪你去吧,你脸生,有熟人领着才好,我好歹是雪塔巷的熟面孔。

杨中元挑眉看他一,嘴里嘀咕:是,是,人面广的小程老板。

程维哲拍拍他的,陪着他一路走到巷尾。雪塔巷实际上并不是很,毕竟这里住的多为寻常百姓,一条巷里的铺都很简单,店面看起来也不大。东西胜在便宜实惠,走的是薄利多销的策略。程维哲是这样,杨中元也早就探查了一番,心里隐隐有了成算。

米铺对面便是人牙陈给他推荐过的那家医馆,杨中元站在米铺门瞥了一,见里面的病患还不少,心里顿时有了底。

这大夫医术明不明,还是要看医馆人多人少。如果他看的不好,肯定没人寻医问药,铺生意自然冷清。

杨中元看得神,突然到耳畔拂来一阵气:小元,待会儿定完米面,我陪你直接请李大夫家去给泉叔看诊。

程维哲声音晴朗醇厚,有着让人沉醉的磁,杨中元红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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