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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要手帕?

我知他一定会打牌。

陀思说的没错,把对方的睛当成镜,用来整理仪容仪表,这是我以前的习惯——早在十年前,我还是个中生的时候。

我没有同他,得更用力。

说起来有遗憾。

他可不仅是死屋之鼠的首领,还是天人五衰的成员,能够在全军覆没的,独自一人回到俄罗斯,虽然不是全而退,但脏全伤甚至意识都不清醒了,还能从最黑暗的地医院来,然后摸回日本,在我面前装可怜。

我盯着他看,他也盯着我的睛看,慢慢地拭着脸上的血迹。

“人要学会自给自足。”我说。

他的衣服全了,额角的血一直往滴,他也不伸手去

想都不要想。

普通人想离开一座城市都很难,在他面前跨国就跟玩似的。

我不仅没有到朋友,还被孤立排挤了,我逃学校,坐在街发呆时,遇到了在街“装尸”的陀思。

我停了脚步,他也停,歪着看我。

他这回识趣了,了一张巾:“源酱,睛看着我,我看不到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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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这是源酱你的习惯吧。”

“疼——”他气。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

因为他现在只有牌了。

但我担心他这个样走到拉面馆,会让人误会我谋杀他。

也总是会说:“陀思,俄罗斯的学校好烦,校服都是女仆装还要大白。”

到了拉面店,我了两份拉面,买了一包纸巾丢到他的面前:“自己,再让我动手,我就折断你的手。”

屋里镜那么多,我偏要用他的睛。

我抬手毫不客气地撕了他的衣领,然后将碎布重重地在了他的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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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思一声不吭,听话地跟着我走。

我智商不,跟这样的人打注定吃亏,所以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过相了十年,我对他也有一定的了解。

津先生在我上一时就把我送了国。在那个陌生的国家,我期待中的生活并没有到来,我与周遭的一切都格格不

陀思每次安静地等我照完,视线才移回书上:“不是好看的吗?”

到明天中午的拉面馆,我带你去那里吃东西。”我看他一,警告,“等吃完了,你再跟着我,我就不客气了。”

我每天上学前,都要从坐在客厅看书的陀思面前路过,然后凑到他前,整理上的白和翘起的呆

十四岁的年纪,我矫又虚荣,现在看来都是黑历史,但在那时,我只有陀思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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