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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切都是他的错觉,她并不喜他。

看到那一幕时,他整个人险些被狂暴的妒火吞没。

毫无疑问,兰斯是个蠢货,居然以为仅凭婚姻,就能得到她。

渐渐地,他习惯了以杀为生。

可直到他展现超凡的建筑天赋之前,都这样活着。

埃里克不知莉齐正在琢磨怎么抱着他睡觉。他闭了闭结剧烈地动着,脑微微眩

他已经不记得手底有过多少亡魂。的确,他不是天生的刽手,最初用绳索住另一个人的脖颈,是为了活命。在你死我活的角斗场上,他无暇先与良心来一场搏斗,只能遵循本能选择活着。

也许会有女人嫁给得像鬼的男人,却绝对不会嫁给真正的鬼。

他的理智恢复得很快,直到遇见兰斯,脑都还算冷静。

--

而他,得像鬼,心也住着鬼。

这时,她想起了那天他炙如火炉的温——用来抱着睡觉再合适不过了,也想起了一觉睡醒后,看到他的名字,心涌起的那莫名的安心

但如果是一个品格尚的人,肯定宁愿去死,也不愿助纣为,让上位者观赏这以人命取乐的游戏。

但兰斯有一句话是对的。

不知是否知她有可能喜他的缘故,他的嫉妒心比以前了好几倍,完全无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调说笑,几乎是用尽了全的力量,才没有立刻勒死那个作家。

人,永远不可能博得她的心。不足为惧。

她非常需要这觉,就像一只困倦的小猫,需要一个松的猫窝。

他没有动手,仅仅是因为不想让她到害怕,继而远离他。

他知怎么用这双手弦、运弓,在小提琴上演奏纯净而优的乐声,也知怎么用它冷静利落地杀戮,而保证衣冠整齐,鞋洁净。

她对他微笑,对他撒,对他眨,误以为他受伤时嚎啕大哭,都不是因为喜,而是因为她格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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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不认为杀人有罪。

·

他的手是全最完位,苍白、瘦削、骨节分明,手背上淡蓝的静脉纹微微凸起,但同时,也是他全最丑恶的位之一,沾满了肮脏的血污。

这个蠢货知她有魅力,却不知她的魅力来自何,还想把她禁锢在凡庸的德牢笼中。

天再想吧。她现在困得连睛都睁不开,只想扑到床上好好睡一觉。

她对谁都这样,毫不吝惜自己两个甜的酒靥,哪怕对方只是一个没有半可取之的三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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