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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剩的三个选项中,周建海比较倾向于前两个选项,在他看来,陈立华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买了房也住不久,没必要。

于是比较起来,最先被一致排除的是买大队书记家的房,价格贵风险大,不值当。

得知邓湘云的担忧后,林薇说:我觉得你们可以问问她的意见,让她自己选择。

既然原著中陈立华能在七十年代末说服大队办厂搞养,林薇相信她现在能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因为是女孩,她一生就受到父母的区别对待,她有家,却又像是没有家。后来到了周家,表哥表嫂对她很好,但寄人篱总让人心里不安,所以她对房是有执念的。

对偏僻,但周边也有人家,不至于被欺负也没人知,这房也明显,一是价钱便宜,二是主人家愿意过,三则是对方孤儿寡母,就算以后周建海不在,陈立华能立起来的话也不至于被欺负。

而陈立华在思考过后,选择了买那名寡妇家的房

总之全费用算来,她的工资还能落一百。至于粮能找大队赊欠,到年底算工分,要是不够的话她手的钱应该够还账。

周家的生活多安逸啊,虽然是保姆,但小石快五岁了,格也乖巧,带起来很容易。她要的,无非是一天三顿饭,两三天一次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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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并非盲目买房,寡妇家的房因为是土坯的,而且房龄比较老,所以价格不贵。又因为房期有人住,她买后不用过多修缮,屋里连床板都有,她需要添置的也就是衣柜桌等小件。

因为林薇的建议,邓湘云最终还是让陈立华自己的决定。

让她自己选择?邓湘云怔住,她还这么小,哪能想得到这么远。

更何况原著中陈立华离开周家后的确过得不错,一个人的格很多时候是早早就定来的,不会瞬息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薇不赞同她的观,说:年纪小不代表没主意,如果没主意,她当初就不会跟着孩们学认字,就算学了,也不一定能来,这姑娘啊,是个有韧劲的。

在周家也没人会欺负她,有周建海的庇佑,她不需要面对外面的风雨打。格不够韧的人,可不会轻易踏这一步。

邓湘云则觉得各有各的好,虽然是农村房,但手里有恒产总比手空空来得。问题是陈立华能不能立起来,如果她立不起来,手里有房也没用,倒不是多拿钱。

在林薇看来,如果陈立华弱立不起来,她本不会选择离开周家,哪怕是为了不拖累表哥表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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