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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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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这个谣言变成了是观海县陆县的侄女在学校欺负刘桐,放学后,陆某某指使两名男同学陈小刚、陈志勇把刘桐河,刘桐不会游泳,因此淹死。

陆县是本地人,确实有个侄女在县中学读书,不过低一个年级,今年初一,本不认识刘桐

而巧合的是,第三个男生魏勇是陆家的远亲,相当远的亲戚,不是这事魏勇自己都不知是县家的亲戚。

县公安局没把这些谣言当成事,也没人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但找了陈小刚、陈志勇、魏勇的家,说服他们每家掏几百元补偿给刘桐父母,让刘家父母先把孩安葬了。但刘桐父母没有答应。

周四,谣言继续发酵。

说刘桐是被人打死之后推河、县公安局的法医尸检却认定是溺死亡,一定收了凶手的钱;

又有人信誓旦旦的说刘桐从河里打捞上来的时候浑赤||||全是血污,是被人||后扔河里淹死的,公安局为什么没有检查来?

还有人说,公安局已经抓到了||犯和杀人犯,但因为此人“上有人”,于是被公安局放走了。

并且刘桐的舅舅李某在周二被不认识的人当街暴打了一顿,这个简单的治安事件也被加到言中,有人笃定的说,李舅舅是因为怀疑外甥女的死因,所以被公安局指使小混混揍了一顿,意思是要他闭嘴。

仍然没有人上报。

周五,此事发展成了“县政府领导包庇自家亲戚,买凶||未成年女生致死,并且公安局贪赃枉法,放走了凶手”,一整故事编的有有尾,除了一些细节对不上之外(比如刘桐的尸要是无片缕在河里泡了几个小时,||的血污应该早冲没了),完整的勾勒一个从古传到今的权恶霸故事。

到了此时,县公安局仍然没有人意识到有什么不对,都觉得言传的太离谱,没谱的事,再传个几天也就完了,犯不着大惊小怪的惊动领导。

周六。

午250分,姜明光、陆县和一些门的主在县政府会议厅开全市的电话会议,这是每周的例会,汇报总结一周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公安局局

这天午的3多,有人在观海县街拉起了白布横幅,上面用黑墨歪歪斜斜的写着“凶手,为刘桐报仇”的字样。

人数从一开始的几十人很快汇集成上百人,一群人扛着横幅走在县城街,杀气腾腾的直奔县公安局而去。

姜明光的电话会议开到一半,一名秘书匆匆来,在她耳边低声说,有群众在街聚众游行,还打了横幅,是跟上周溺死的女学生有关。

姜明光心说不好。

叫了公安局一起去,让他赶去看看况,不要把事闹大,以免导致恶□□件。

又回了会议厅,在笔记本上写着,请陆县代表书记留来开会,她要去急事件。

陆县,表示“知了”。

观海县公安局的警员不多,不算1正2副1政委,只有40多名警员,此时警员们将警车开到公安局门,因为局和政委都在县政府开会,一名副局在喊话,请老乡们安静来,派一名代表来说清诉求。

姜明光觉得副局理方式算是不错了,中规中矩,挑不错。

公安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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