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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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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呆在袁家,但袁倩还是玩儿的年纪,更不可能走到哪儿把他带到哪儿,最后袁倩索租了个房,把他扔给了保姆,自己则上学工作,过的一潇洒。

后来于朝慢慢大了一些,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保姆因为原因辞了职换了新保姆,新保姆人品不大好,拿钱不事,给于朝吃剩了好几天的饭导致他急胃炎在医院挂了三天的

于朝越大越不说话,也不喜和不熟悉的人呆在一起,所以借着胃炎跟袁倩说了不想要保姆的事

袁倩答应了,所以于朝从九岁开始就是自己住。

自己吃饭自己睡觉,永远没有爸妈接他上学,也永远没有家给他开家会。

印象里最惨的一次是他冒,发低烧在家,但正好饮机坏了,家里也没有烧壶,他烧了一天也饿了一天,最后迷迷糊糊的用凉泡了袋泡面吃了。

睡到第二天稍微好了儿才自己楼买药。

不是他不想给谁打电话,是他确实不知打给谁,袁倩那时候不到三十的年纪,还在香港读书,玩儿心大,打给她十个电话九个都接不到。

而袁立德则忙着当校,况且对袁倩私自生孩的事还在生气,恨不得于朝死了不败坏他袁家的名声......所以打给他,多半也是没人接的。

叛逆的年纪于朝也在家里砸过东西。

但无论怎么砸能听见响声的只有自己,于朝意识到这件事后就不再砸了,也不发脾气了。

哭闹是因为有人理他他才哭闹,没人理的只能吃冷泡泡面。

于朝,看着袁倩逐客令:“我准备学习了。”

袁倩把手机到挎包里,往玄关走:“那我走了,你记得周五的饭。”

于朝“嗯”了一声,连都没抬。

防盗门“砰”的响了一,接着整个房间重新归于平静。

客厅的东面是一扇很大的落地玻璃窗,于朝坐着的位置正好面对那扇窗,通过被得锃亮的窗能看到外面的车龙,能看到隔几个小区的灯火通明。

隔了一层厚厚的玻璃的外面是万家灯火,是喧嚣人间,但那些都好像和他无关。

于朝坐了一会儿,洗衣机响的时候他才想起来厕所还洗了一桶衣服,卧室里还有一个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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