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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辯論(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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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餐填饱了肚,叶知心的脑袋终于从白茫茫一片恢复清晰的运转。

一夜激过去,在早晨太的照,她的理智都回笼了。

该来理一她和弟弟的关系了。

他们两人昨晚了。

那接来呢?

她是学法律的,脑袋原本就比较有条理,非黑即白,容不得灰地带。

她觉得要好好说开,才能决定接来要怎么跟他、以什么方式继续相

她清清咙,「昨天晚上」

妳要对我负责。」像是等待许久,他睁大睛无辜地看着她,犹如一只受委屈的狗狗。

「什么?」

叶之遥太害怕又说什么炮友之类的话来气死他,知她吃不吃,决定厚着脸先发制人。

「我是第一次。」语气楚楚可怜。

「我也是第一次,互不相欠!」她不甘示弱。

「妳不是说妳有经验吗?」(请参照第三章)

「」

看着她一噎、默不作声,他知她没有立刻反驳就代表一定程度的默许,偷偷微勾角,着声音再接再厉:

「我喜妳也说喜我,喜的人一起是很正常的事。」

叶之遥决定以纯方面先攻。

「还记得我之前提议过的"侣关系"吗?我不想被别人知是私生,在外面我们可以用侣关系来掩护。现在我们的事跟侣没什么两样了,只要我们顺理成章作实,这些事再自然正常不过,一都不奇怪。」

的确,只要他们成为侣,就是件很正常的事。既然两人互相喜,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

叶知心觉很有理,有被说服。有自己好像在参加系上辩论比赛的错觉,惯地提反问。

「但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弟,这样是

「所谓的,不过是以前的人类社会为了避免近亲相所订德标准。以前既无有效的避方法、也没有现代医学发达,为了不因近亲繁而生不良基因的后代,才会订这个守则,到了现代演变成了常识。但现在的环境跟以前已大不相同,只要不生小孩,弟间相本不会有任何问题。」

叶知心意识地,她记得法律学界大多也支持废除「法」,毕竟这条法律是近百年前科学还不发达的年代立的,放在现代的环境已不大适用,而她向来支持法律是要与时俱、随时修改的。

「但还是觉禁忌」

「的确,近亲繁容易拥有同一基因,有较的遗传风险,令后代表现有害的征状,此一教训年演化至今已变成基因刻在动的本能里,于是人类意识避开近亲行为。加上韦斯特克效应的影响,不只人类,很多动也都会对近亲行为到生理嫌恶,而让人有所谓『禁忌』不可为的觉。」

叶之遥讲起他的专业,随后话锋一转。

「但我们的况正好相反吧?」

他意味地朝她魅惑一笑,她脑海中顿时浮现了遗传引五个大字。

唔可恶,这正方显然有备而来。向来在辩论场上战无不胜的叶知心有些狼狈,不服输地继续提摇摇坠的论

「可是我们既是亲弟关系,又是侣关系,很奇」

弟关系跟侣关系没有冲突啊,一都不奇怪。况且弟关系,」他冷笑一声,好像一直对这关系嗤之以鼻,「只要不结婚不生小孩,我不懂有什么好纠结血缘关系的。妳是不婚不生主义吧?全天没有比我更适合的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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