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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虚假】(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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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吴丽斯最终还是走了,拖着行李离开这个家,我担忧她,问她去哪里住。她没有告诉我,反而叫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她爸妈,留时间给她,她会向父母解释清楚的。

我们不动声地就这样离婚了,我不想把这样的事上法得大家变成仇人,毕竟我们以前相过,不想分开一定要成为仇人才释怀这十几年的,才能抚平心的伤痛。

我曾经看过电影,女主被男主劈分手,她一直伤心,后来借助王小贱才将前男友撕破脸,她才能释怀,这也是一抚平创伤的办法之一。

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

这不是说我自己很尚,而是我认为不能为了那财产再把过去拥有过的一份好也分割殆尽。试想,吴丽斯从中一直跟着我到现在,她把自己最好的年华都留给我,把她最好的一切都留给我,即便现在这结果是我不愿看到的,我也不想亲手毁掉,就算是装,我也要装得有面。

两个月后,吴丽斯回来了,跟着她回来的还有她拟写的那份离婚协议书。

我拿着白纸黑字的几张纸,工业时代的纸张冷冰冰,我着协议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尽现实摆在前,可我心底一直有个声音渴望吴丽斯会反悔,可是她的话暴地将我唤醒过来,拉回残酷的现实:

没问题的话就可以签字了。

没错,就是这句话,彻底打破了我的幻想,我恨自己过于单纯,女人有时说的话,的事,并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挽回了,甚至她们的狠心决绝比男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望着她,望着前这个同床共枕的8年的她,一瞬间我们已经有了距离,我觉得她很陌生,也许我们从此以后各自是路人,她的生活安好由不得我去关心,她的将来也与我毫无关系。

吗愁那份心,我只是可怜自己,十一年的,八年的同床共枕都敌不过一个陌生男人的一炮,我恨那个男人么,我有什么资格恨他,就连现在坐在我对面的吴丽斯我也没资格恨。

我恨自己没用!未能守住这个家,未能给儿留住妈妈,也未能给母亲留她的媳妇!

此时此刻,我心里想得最多的,为什么人们由最初的相识到相知、相,到最后都要分开、离别,我们的人生总是不完,从母呱呱垂地的那一刻,就注定我们是孤独的,我们所的努力不过是从一个圆回到另一个圆,也许它们本是同一个,谁能知呢?或者人生的路就是一个画圆的过程,我们究其一生去努力,得来的却是毫无意义。

我们独自承受着一切的痛苦,伤害,我们只能咬牙关去。

發鈽/回家的路ⅴⅴⅴ.○Μ

/家VVV.оm

(5)

“那积蓄留给你,儿读书要钱的。”她把家中的几万块钱留给了我,不,准确说,应该是留给儿

这是协议中没有写到的容,但那间门脸归她,楼上的间归我和儿,每个月付给儿五百元生活费。

“那个男人会为了你抛弃家吗?”

之所以不提那个男人的名字,是源于我知他有一个年轻貌的老婆,我知我老婆,不,前任老婆也不差,但如果年龄,肌肤对比,吴丽斯是不占有优势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个男人会娶一个刚离婚的女人,男人嘛,不都这样么——妻不如妾,妾不如嫖,嫖不如偷。

但我依然想把吴丽斯留,我不在乎她的过去,我只想她在我的边,还有我们的儿

我不知一直恩的夫妻,怎么会背叛对方。而外界又是何等的诱惑,能把她征服。她为人之妻,为人之母,怎么就想不到迈开的那一步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不再计较,我现在只相信吴丽斯是一时失足,我要的是给儿一个完整的家。

倒是吴丽斯显得很冷静:现在说这些还有意思吗?

我不再说话,我知我说什么都是无用的。但我不知吴丽斯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和儿还有这个家真的就不值得她留念么。

我在协议书上写上我的名字,并摁我的手印。

吴丽斯收起协议书,一共两份,她带走一份,还有一份是留给我的。

我知,这样的协议同样起着法律效应,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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