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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鸣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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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鸣鼓

这世上最难之事莫过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两人给胡商留了消息,用胡商给的钱,买上两匹骏,快加鞭回了淮左。

扬州城,她寻了一家客栈,焚香沐浴,换上了一素净的衣衫后,这才来到扬州府。

初夏的艳悬,烈的光照得她有些睁不开

她转过首,看了一韩离榛。

他的眸清寒,掩了初夏的燥意。他冲着她颔首,指松开,她的手缓慢地坠落。

他无言地为她整理了鬓发,手在肩上一搭,便收回了手。

他就这么看着她转。风起他青衫的一角,他比她初见之时,清瘦了不少,如同落了霜的青竹,孤峭清绝。

她踏上了台阶。一步,接着一步。

她没有回,但她知晓他在看他。

韩离榛,你是我的胆量,是我的铠甲,是我无往不利的依仗。

她拿起木槌,扬起了手,击起了登堂鼓。

她的手腕纤细,用不上几分力,但鼓声却响彻了整个扬州城。

府衙门大敞,迎她府。

知府升堂,着官服,坐于明镜悬的牌匾之,大声喝:堂何人,有何冤屈?可有诉状?

乐苓双膝跪地,清音朗:民女并非有冤屈。

你可知若无冤屈而击鼓者,须杖三十。知府不悦地

府外围了不少的百姓,看知府呵斥堂的女,觉得颇为有意思,你推我搡地往前凑,各个伸着脖往里边瞅。

民女要告人!她放在侧的手松了又握,抬起首大声

你若无冤屈,你要告何人?

她摸腰间,取一张折好的纸,缓慢地抖开。

民女要告自己。

什么!在场的众人皆惊。府外传来窃窃私语。

乐苓举起手中的纸,摊开给众人:这是我的罪己状。

所有人皆哗然这是扬州府建府以来,第一位控告自己,还写罪己状之人。这人还是个小女!

我原是卷淮左贪墨案赵家的嫡女赵翎。甫一将,便有人想到了五年前的那件大案。赵家当初贪墨的钱财可充盈国库,菜市的鲜血三天三夜都清扫不净。本以为赵家都是贪生怕死之辈,没想到一众女眷全都自行了断,并没有沦为了隶。

我犯了三大罪。不知为何,在公堂之上,她还是忍不住落泪。

为贵女,恃势凌人,这是欺凌之罪。

为女儿,未能替双亲收敛尸骨,这是不孝之罪。

为案犯,畏罪潜逃,这是叛逃之罪。

她伏低了,悲声凄切地:罪女赵翎,愿意俯首认罪。青天在上,明日照,愿正义之光临照大地,愿典刑明正、四海承平。

众人愕然地看着她,生怕自己的耳朵病。这哪是一个罪犯该说的话,这分明是壮士断臂之前的豪言壮语啊!

那么瘦小的女如蒲柳般地跪在堂中央,说话竟然是如此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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