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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亡人chun桃(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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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躲在土地庙乐和小鬼 枝偷,巳达半年之久。

“好啦,好啦,别闹了!”平山见几个寡妇都红看睛跟 枝争,知个个饥渴透。秋等有丈夫的也想换换味,未必肯放松。在席的女人全变成张噬的母狼,倒叫他左右为难。

这时,翠芳突然提建议,她说:“大家签,分前后次序来玩,岂不时很公平吗?谁先谁后,凭自己的运气!小妹妹,你赞成吗?”

凌枝无奈,祗得答应。经郑重签后,便把桃家的厅堂当作台,众人全脱得一丝不挂,一男数女胡天胡帝,战鼓冬冬的直达天明。

这里是山地农村,“夜游”传统风俗原封不动地遗留着。所谓“夜游”即是任何男人夜半摸黑越墙,爬闺房,默然剥其裳,就玉温香抱满怀。女被袭惊醒也噤若寒蝉,听其饱餐而去。女方无论是,抑或有夫之妇,均可不问。

“夜游者”,摸到便钻。如果是容貌丑恶的女人,当然没有“夜游者”问津。所以有句骂人话:“那个丑八怪,连夜游者都不屑上门!”

常给夜游者偷袭的少女,人次愈多者愈容易嫁,少妇亦然,能被多人偷香的,丈夫视作瑰宝、夜游者当然最喜少女,但往往因门路不熟而误她嫂嫂的房间,如果刚巧她哥哥又远未归,嫂嫂便会自动梅开数度,让夜游者酣畅享受。次日倘若少女得知,还会对嫂嫂吃醋哩!“

不过设若夜游者偷袭了寡妇,村人们全要冷嘲讽,认为他没有脑,是个缺乏灵的畜牲,晦气之星巳钻他的躯,从此决无好日过了。因此,无论怎样丽小寡妇,夜游者是裹足不前的。

有谓一乡村一个例,离此不远的一个村落,凡是有夫之妇与人通,一律以私刑死。先剥光妇的衫裳,把男女合,用绳捆绑,抬着街示众,然后装猪笼弃于塘浸死。

然而在此,则不禁”夜游“活动。凡夜游成,男女皆无罪。这风俗习惯自古传到现在,积重难返,不易革除。

平山总算不容易,他彻夜和一群小母狼搏,他屡博屡起,让他们个个聊解饥渴,直到天明后,大家才穿上衣衫,围坐闲谈。

桃馀兴盎然,咽了一唾沫问平山:”你也和罗刚一样,常常去夜游吗?“

”我跟罗刚略有不同,要夜游总往邻村,兔不吃窝边草嘛!“平山眯着回答,向火缸里投一条大的炭,桃也向炭凝视。既与平山发生关保,便不再畏羞,伸臂直前,把他抚欣赏起来。众人见了,也移坐前来,争先恐后地抚着他的肌

”哇!那壮实,昨晚到我时就急着吞咽,竟不及仔细瞧哩!“翠芳说。

”你不知吗?力猛有劲呀!“人称伯乐善于相桃自以为善于相人。

”怪不得他一气便打了个通关,都叫我们涕啦!“惠雅涎地叹。

”罗刚的还要凶锰哩!“小妹妹凌枝忽唱反调,因为她刚才签,竟是最后一个。到她时,平山巳成弓之末了。她觉得不太尽兴、难免心有未甘。

”虽然罗刚凶猛,但程咬金三斧,怎及平山耐久啊!“秋说。

”我也认为等重要的是耐久,其次才是凶猛,大小倒不在乎。

我三个死鬼丈夫之中,第二个虽然最小,但耐力却最久,简直锐不可当,所以我至今仍是特别痛惜他呢!“惠雅幽幽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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