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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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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前这个明显在神游的青年,蝙蝠侠其实很轻易地便知他肯定不是哥谭本地人。

林秀反应过来,抬看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他那单方面殴打劫匪的行为的蝙蝠侠。

面相也不愁眉苦脸或者凶神恶煞,而是致柔,月光看着简直就像个误人间的灵王

总之,蝙蝠侠品德尚!蝙蝠侠无所不能!

[好的吧。]

蝙蝠侠无所不能。

林秀:Wow!

SR-100今天依旧对宿主的自恋到无语:【……如果你是在期待着什么狗血的后续发展的话你一定会失望的。不说这个,蝙蝠侠在看你。】

什么白天“钞能力”首富、夜晚恐惧的化黑暗骑士,什么甜言语、威严冷喝无切换,什么定西装、黑漆漆的蝙蝠装一键换衣,这简直超酷的!

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迫了解了一些蝙蝠侠的人设。一看,他就惊为天人。

这就是蝙蝠侠的目的——用恐惧“统治”这个城市。

[据说他还有一整个超他的粉丝团,好像叫什么阿卡姆粉丝团……话说为什么要叫阿卡姆粉丝团?这有什么特殊义吗?猫耳侠粉丝团不香吗?]信息不全的林秀在脑中想。

——居然敢穿成这样一个人跑到哥谭夜晚的小巷,毫无在哥谭生存的经验。

伴随着劫匪先生的痛呼,以及拳砸在-上的闷声,蝙蝠侠整个黑漆漆的样展现在林秀前。

SR-100:……

为了避免被剧透一脸,林秀很小心地刻意不去关注关于游戏剧的帖

现了,特设定!

我这是什么运气?!林秀在心里大叫,居然开局就遇见了蝙蝠侠!

【白天扮演的时候,布鲁斯韦恩拥有俊的脸庞,翩翩的风度,以及超的调技巧。据说他睡过每个月的封面女郎,虽然只是为了对外维持人设,但是还是很厉害了……咳咳,这些不重要。

——以上容来自星元论坛#大家一起来蝠#】

SR-100:【……你还记得你是个男吗?】

——幼年生活幸福,家境应该不错,格乐观天真。但不久前家里应该过什么变故,现在自己生活,工作大概是模特或者演员这类看脸的职业。

再看他净整洁的衣,虽然不是什么超级大牌,但也不是随可见的地摊货。

甲,熟悉的蝙蝠标志,熟悉的可的尖尖的耳朵,这,这不就是他每天都能在论坛上看见的超级NPC蝙蝠侠吗?

林秀:[虽然我是个男的,但是这张脸勉勉算得上是人吧?]

术一,智商超绝,电脑技术超。各奇奇怪怪的小东西用得超溜,会开潜艇,还会开飞机。

这是什么神仙人设?每一个都超对他的胃好吗?!

就让宿主这么继续愚蠢去吧:)

但是前的人,大概是月光柔和了他的眉,他里没有恐惧,没有厌恶。刚刚看向自己时,如般清澈的眸里是地好奇。

夜晚扮演蒙面义警黑暗骑士蝙蝠侠的时候,他在这个黑暗的城市的各小巷里穿梭,打击罪犯,成为恐惧的化震慑着这个城市里的的宵小们。

心的正义,守行为的底线,维护秩序,从不杀人。天知在这样一个堕落的城市里,面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一个心正义的城市义警,需要承受心多大的煎熬。

“外地人?”蝙蝠侠低沉嘶哑的声音从面罩,听着好似癌晚期的病人。

SR-100决定不告诉蠢宿主阿卡姆其实是一个神病院,里面住的不只有神病人,还有许多超级罪犯。

Batman?is?watg?you.(传说在这个城市里,蝙蝠侠无不在,他永远在盯着你,如果你了什么坏事,他会把你成表:)

[他怎么知我不是哥谭人?这是游戏设定吗?]林秀戳了戳小萨,得到小萨的一张论坛截图——

帅的!

[小萨小萨,这算英雄救还是勇者救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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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人不可能在夜晚对在这样一个小巷现的陌生人那么没有警惕心。而且在他以蝙蝠侠的形象现的时候,人们对于他只有两反应——罪犯对他咬牙切齿、恐惧,而被他救的人,对他的也是惧怕大过激。

蝙蝠侠也在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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