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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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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煦的注意力落在顾嘉煜的西装上。

“是。”

池煦穿了件黑的西装,顾夕念觉得太过死板, 是让他搭一枚针。

和顾嘉煜简单款的银针不同。

顾夕念给池煦准备的是玫瑰针, 金的镂空叶片上是一朵红和金织的玫瑰。

他刚才偷偷把玫瑰给拆掉了, 只打算拿小金链,结果被顾夕念看见。

非说池煦的西装过于沉重,就是要玫瑰缀。

“为什么小姨给你准备的针简约款, 给我准备的这么哨。”

“哪里哨, 不好看的吗?”

池煦一度认为过于包。

“你穿的太正式, 这是宴会又不是公司开会。”

顾嘉煜的西装不像他那么严肃端庄,本就有亮的小设计,太过哨的针反而会显凌

相比池煦,许敬恒就很喜穿顾夕念给他准备的衣服, 两人大学时期就很恩, 二十多年过去还一如从前。

“走吧, 我先带你去认识几个人。”

顾嘉煜乖巧应

他从侍应生那端走了一杯酒, 跟着许敬恒去见几个老朋友。

“明总。”

“啧,许总今天穿得这么帅?嫂准备的吧?”

被叫明总的中年男人酒杯一抬, 和许敬恒碰了个杯。

“是啊,今天一个人来?”

明总:“我老婆前两周去旅游了, 我女儿最近忙着比赛,就剩我孤家寡人。”

他的视线在顾嘉煜上停留了一秒,“这是?”

“我儿。”许敬恒一抬, 还没说什么, 顾嘉煜已经先一步开

“明叔好, 我是顾嘉煜。”

“你这孩这么大了,还记得叔叔吗?小学时和我家馨馨一个学校的。”

顾嘉煜不记得,但他听许敬恒提过,“明叔搬家时我才九岁,我爸经常念叨和你一起的时候。”

“哈哈哈,生意到海外,只好定居在那,刚搬家那会馨馨还不习惯,我还想着要不要把你拐到海外,陪我家馨馨一阵。”

“她那时候就喜和你玩。”

明总当时是个总裁,而许敬恒那时候只是一个小房地产的破落老板。

两人相识的早,关系也并没有因此发生变化。

在顾嘉煜初中时期,许敬恒的公司有了起,全国富豪榜上也有许敬恒的名字,又因是地产行业,也算家喻晓。

“小煜谈对象没?”

明总对顾嘉煜的印象很好,已经忍不住先替自己的女儿起对象,还是青梅竹,般

“没有。”

明总一听,笑意更甚,却听顾嘉煜又说。

“但有喜的人了。”

“你这孩话不能连着说话,让我白兴一场。”明总遗憾。

许敬恒听得眉一蹙,他怎么不知顾嘉煜有喜的人?

正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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