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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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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了滴的读书时光。悦好像在读完初中之后,就去了一家类似职业中的学校。

日记里,悦说她其实等待签证准备中去英国的,所以随便读一个学校,消磨一时间。不过后来好像签证给意外的拒签了,计划也就搁浅。

我有些庆幸,幸好签证给拒签了,要不然我们或许就不会认识了吧。

一章章的看,我好像陪着一起经历了悦的成。她的文笔不算很华丽,很柔却又的真实。没有错别字,这一比我好很多。

我记得以前语文考试,老师就说我作文错别字一大堆,到现在还有人这样说我。哎……。

终于,看到悦的其中一篇日记,我提神了:

今天叔叔的儿来S市,晚上妈妈打电话我去一起吃个饭。见到了这个男生,觉他好像有些傻。为人也不亲近,好像很防人,他怕我们会对他不好吗?……

叔叔的儿叫小松,我应该叫他哥哥,但我觉我应该能当他,他笨手笨脚的,箱都不会拿,还把箱里的东西给倒了来,里面都是我的,真尴尬。

不过我也有些过错,因为签证给拒签了的事,这段时间我无业在家,很烦恼,对他发了脾气。想和他个歉,不过我从来不给人歉的,怎么说呢?

我去,那是我们见面的第一晚啊。她觉得我笨手笨脚?

一篇一篇日记的看。

另一篇。

其实我很想对他好一,但是这个男生实在太讨厌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让人讨厌的男生,自己没一本事,还趾气昂得意洋洋,自尊心还比天……。

另篇。

其实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恶心,他会饭,手艺可好了。今天决定让他冒充一我的男友……

另篇。

呵呵,其实我知他留的是鼻涕。看他那个委屈的样,真好笑。他以为我想歪了吧,其实他不也想歪了吗?我只是逗他玩玩。

看到这里我哭笑不得,原来那次误会,陈悦心里一直知的啊!她还真能演!

另篇。

熊小松说一个月以后就要搬去,他搬去也好,每天和他吵架,我也累了。耳清静。不过还是不希望他离开,他来的这一段日,其实我也开心的。

我的评论:好矛盾!

看着悦写的这些日志,我忍不住睛有些,很温和的嘴角微笑。那些回不去的从前啊。

一篇篇看去,陈悦写到过我突然的离开,她有些遗憾。

然后是我离开的两年里一些日志。

另篇。

今天去见了一个男的,自以为是。他不要我好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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