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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另一条故事线?
我还是叶易,继续写这篇故事的叶易,但是当我们四个到了应山之后,差不多该
代一
,我在那之前都没接
过的事
。
一个病毒,或是一个诅咒,我和
玦那些生意或许能沾
边,但是这个诅咒的可怕
远远
于我的想象——不老不死病。
搞笑吧?
我第一次接
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也发笑了,不老不死病,那是什么?病?这不科学啊!当然我见过鬼,那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
,所以很快我就慢慢接受这个概念,不老不死病是一个像诅咒或是像病毒的东西,就算被烧成灰也会一
重生,又不像僵尸一样
血为生,患者都是人,只不过他们不老不死罢了。
命又代表了什么呢?千百年间积累的财富多不胜数,我第一次见的患者是一对古董商人夫妇,不,不是,是在电视上看到的
籍华人名模克里斯汀杜和她的“女儿”凯莉杜,一模一样的脸,几乎没人怀疑是同一个人。
暂时我不能说是在什么
况
知
的,但在应山
来之后,我的样
七分像鬼一分像人还有两分不人不鬼,有个西装革履的帅哥坐在我家客厅等着我,而且我知
我爸妈去了欧洲还没回来,我有足够权利报警告他私闯民宅,但我冷静
来了,也还好我冷静
来了。
那个西装革履从容优雅的帅哥见到我反正不像个人的样
非常冷静,还在我家冰箱里找到并给我递上一罐冰可乐,然后自己在咖啡壶里给自己倒上一杯
咖啡,我怀疑他自带咖啡过来我家煮的,毕竟我家的咖啡闻起来像麦当劳,完全不是这个味。
“我叫,沈秋遥。”
鬼。
这是我对他最中肯的评价之一,叫他阿遥吧,反正他也常说知
自己
坏的,可不是第一天那么坏。
阿遥给我带来一个生意,本来在应山的时候,他的手
很有可能把我杀了,只是我和
玦搭伙的那个小生意,救了我们一命,大概是后遗症,我没信他,他也没相信我,只是从最简单一个例
之中亲
看我是怎么
理的。
毕竟因为李总的事
导致我还是不太想重
旧业,阿遥给我一张支票,没写金额,叫我自己写,这
节大概是电视剧或者我该填个一千几百万,但我写了一块钱。
发誓这是我和
玦搭伙以来,最亏的一次,没有之一。
他派了一个手
,也算是手
的人过来,反正他说是手
,只是那是彻
彻尾的疯
,一个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小男生,有严重自残倾向和妄想症,所以被绑严严实实扔过来的,也很清楚我们的规矩,甩了五六十万字的资料过来,如同一
小说,我
了一个星期才看透彻,架构一个虚假的世界观,然后还有一大堆
七八糟,我和
玦几乎三天没合
,直到昏倒之后自己爬起来继续
活。
我向来收的价格是三十万上
,建造虚拟建模人
一个二十万,这个价格帮衬我完全不亏,而且还是我以游戏和半现实
框架制造世界观才有的价格,阿遥给我的活,彻
彻尾要架构一个古代的世界,而且虚拟建模人
至少五个,他当我女娲,拿泥
就能
个人吗?
当然,阿遥
本不是在意钱,是在意我和
玦的实力,他早有准备,看到我在支票上填一块钱之后,转
给我卡上打了平常收费的三倍,让我无法抗拒这个诱惑,
玦看在
个月的车贷份上,答应了。
这就是贼船。
阿遥从来不吝啬自己
兴趣的事
,包括我,我把自己比喻成事
并不过分,在阿遥的
里我只是他
大棋盘外的一
甜
,如果把这
甜
放到棋盘里成为一颗能用的棋
,让我与棋局上的不知敌我的棋
斗争,而他坐收渔利并且看戏。不知为何,我写到这句的时候微微一笑,绝对是嘲笑当初的自己。
在不老不死的人生之中,总要给自己找
乐
,才使得漫
的时间里不无聊,所以阿遥就觉得我很好玩,我居然会用好玩形容自己,无疑在他
里的我,就如玩
一般,有的人买车买奢侈品当玩
,有的人买古董当玩
,而沈秋遥,就是拿人当玩
。
我和
玦在工作室里没日没夜重
一个
心框架,用了大
分资料上给
的素材搭建的世界并不完整,资料枯燥乏味,不像小说一般有趣,我只能重复翻阅,甚至怀疑自己快疯了,居然要
一个神经病的思维来建立一个世界,甚至,这是我第一次
一个新的世界。
以往的生意之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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