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不过针对这一章我有
话要说,之前那章小受动私心,暂且不论薛定谔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这个选择我个人一直没赞同,也在文里说是不对的。当然,很多人也这么觉得。然后,这一章,小受他们把这对小
人送去地府审判,你们又觉得不舒服。那这就矛盾了。
动私心,不赞同;秉公办事,也不赞同。
所以,只是
着自己的喜好来而已。
这是我最不赞同的,当然很多人已经弃文了,我也不是特别在意,大家都是有缘相见,再见互相打声招呼也
好。如果有第二批想在这里弃文或者养
的,我也觉得能理解。不过既然自相矛盾
来了,我直接说一
我真正的想法好了,反正离完结也快了。我的想法是,我很烦凭自己喜好来决断对错,所以地府是错的,攻也是错的,受也不算对。地府律条也是错的,因为那都是鬼神决定。知
红光金光是什么吗,是小攻的判定,是他的喜好。鬼神视万
为刍狗,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真的是机
没
,他们是有意识的。因为有
,所以有偏颇。而一人的意见,永远不可能正确。或许很多时候都是对的,然而看上去总是是对的,他就永远会对吗。
这篇文要
的就是,废弃地府,不要鬼神。
每个个
都没资格用一个人的喜好
审判他人,真正
判断依据的,是法律。法律或许不完善,但是他是不断改
完善的。如果今天a觉得这个人该死,b觉得这个人判20年就行,c觉得无罪释放。该听谁的?哪怕99%的人觉得应该选a,但是这都是私
。哪怕法律给
的答案也是a,但他不是因为99%的人觉得应该是a,才判定的是a。这是一个复杂的先来后到的问题。因为99%的人认为该是a,所以制定
选a的法律;可是法律制定
来后,就不再受“我觉得”影响。法律的存在,就是不让人动私
。
当然,
理
理,先
后理。法律是人制定的,改善也是人改善的,他本质是为人服务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需要人来判断,人来
调整,法律也有他的不合理
,经常会让人觉得不公平,这就需要慢慢改
了。现实绝对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是这篇文就不用了,一句天
就可以解决的事。小说里是可以存在绝对公平的,只是这个绝对公正绝对不该由攻受,或者某个有
的个
决定。这个一直是我的想法,在以前的修仙文里提过,受不愿意当天
,因为天
就该无
,而他不愿意被剥夺自我,所以他放弃了。
最后,看过我文的老读者应该知
,我喜
尝试不同的题材,最近几年几乎不写同题材的东西。灵异文也不可能一样。不能赞同本文设定的读者,咱们可以以后再见~小说是为了看得开心的,我
篇文应该会轻松
。最近也有反思这篇文是不是三观输
太多了(虽然很多人误解了我的三观,到结局就知
了)。小说不该如此,这件事我
反思的,算是犯了个新人的错误,但是这篇文一开始的立意就已经太过分输
三观了,
心就是如此,所以写到这都过了一大半也不可能改变,既然如此,我就继续完善它了~
谢谢看到这,每篇文都是一个
步,给我很多
受。总的来说,写文是个很幸福的事。
第六十九章
温州鬼差和日本军官被送
地府, 江南
黑无常的无常证,却没送回去。
更夫白胖的脸上满是猥琐的笑,他嘿嘿地拿着温州鬼差遗落的那本无常证,
滋滋地翻开:“只要有了这东西, 我同事的实力至少降低一成。”说着, 他
珠
一转,又对捩臣、连奚
:“两位大人, 这可是个法宝,有了它,咱们以后赚业绩就更快了。”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zhuishu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