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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凤凰】第五章 浴火重生 第二节 烽火连天(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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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地不断地合拢在一起的五粒鲜艳的脚趾有四颗蜷缩起来,只有大脚趾依然保持尽力前伸,毫无疑问,它是五颗宝石中最大、最璀璨的那颗。

当红宝石镶嵌天桃里,这是何等绮丽迷人的风景,通天站了起来,向那绚丽的宝石、投去充满的目光。

在足趾来回碾动中,原本齐整合拢的起来,就如雨后从桃枝飘落来的

通天想到就在不久前,自己攫夺了她的童贞,的落红印在那素白的床单上,不由又是一阵莫名的激动。

虽然表面看足趾像是碾碎,但通天却莫名受到师傅对徒弟,表面上是为挑逗起徒弟的,但心却是极度渴望抚徒弟所受到的创伤。

如此景,通天老有诗一首的冲动,他虽是华夏血统,但年生活在国外,虽也学习过华夏文化,但文学平还不及华夏大学专科的学生。

憋了半天,终于他终于低声:「落红不是无,化作泥更护。」

其实这句并不应景,这首自龚自珍的诗是说桃落在地上,化为泥,让更加艳迷人。

作为极度好又得到商楚嬛童贞之人,通天脑海里首先「落红」

两字,然后顺着这两字去找诗,再看到被足趾搓着的,便想起这一首。

诗虽不应景,却传递一个信息,在他希望商楚嬛这朵的鲜能够继续开放,他越来越舍不得杀死她。

「咳咳。」

完后通天老也觉得这首诗并不贴切,但自己就这个平,他转了个话题问绝地:「绝地,你什么时候开始对女人的脚有兴趣的,我记得你以前没这个好。」

通天虽然也喜女人小巧玲珑的玉足,但绝地现在的比他还,想到他是一个没去过几次华夏的黑人,通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就从上次给她用了药开始,以前对女人的脚没什么好,但不知为什么,就是对她的脚兴趣。」

绝地也一直想不明白。

「男人恋足,从古至今,亘古不变,以前华夏女都要裹足,就因为男人对女人的脚有独钟。」

通天老坐在绝地旁,俯一抄,将商楚嬛的提了起来。

商楚嬛的脚要比闻石雁还要小一码,通天将赤足举过,这不像在看女人的脚,而是像在鉴定玉石的等级。

不过,商楚嬛盈盈一握的赤足还真如玉石一般,在明亮的灯光呈现极其烈的通透,脚小足趾当然也更小,纯白中微微带着一丝粉的脚趾就如冰的翡翠。

「裹足我知,三寸金莲,以脚小为,不过裹过的脚会变得畸型,不怎么好看。」

绝地虽非华夏血统,但常识多少还是有些的。

通天老将商楚嬛的玉足放到面前,瘦的手指一粒一粒把玩着致的足趾,慢悠悠地:「华夏古时把女人的脚当作是洁的象征,所以叫金莲,因为在佛教里莲代表着洁,所以就把小脚比喻为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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