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父亲的养子(1/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

林朝第一次见到区山的时候还不太记事。

林父的生意当时正在上升期,不知在哪请了人算过,要找个天赦命,最好生在寅月寅日的小孩扶一把,借他气运一飞冲天。一帮兄弟满省打听,找了大半个月,终于从区山那个快死的白粉仔爹那里把他买了回去。

区山被带家门的时候,林朝在院里的沙地上打弹珠。他很习惯了家里来人,连都没抬,玩得沙都跑了鞋里,直到被姑喊回屋吃饭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新来了个小男孩。

他年纪太小,对家里人来人往没什么概念,亲戚朋友也大多分不清谁是谁,又一心盯着饭桌上少见的炸薯条,只在姑跟他说“以后他就住我们家”了的时候胡了。

区山倒是对他笑了笑。他很安静,瘦得只剩一把骨,小小年纪就有一双忧郁的睛,脸上多少带着来到新环境的张,吃饭的速度倒是不慢。他被带林家之前已经被洗刷净,穿了一件稍大的t恤,肩膀伶仃地支着宽大的袖。印着“Abibas”的黑运动倒正合,波鞋也是新买的,让他总时不时在饭桌底偷偷敲敲脚跟,像是在确认这是不是真的。

他从来没穿过这么白的鞋,也没吃过这么好的菜,更没过这么大的房,不敢发什么多余的声音,见到林父放筷的同时也忙扒净了碗底最后一饭,连放筷的动作都是轻轻的。吃过饭之后,带他来这的象哥教他喊人,“主人”“主母”“小主人”挨个敬过茶,跟他说他以后就住这,教他听林父林母的话。

这个小孩早慧,像是早就理解了自己的境,喊人喊得很顺畅,态度也不畏缩,一双黑白分明的睛被谦恭地敛在睫,看得林母都叹了一气。等林父过,区山跟着阿姨住了一楼厨房旁边的小房间,从此就在这里安家来。

他那时刚上小二,虽然每学期总要有十天半个月被亲爹打得去不了学校,成绩倒是不错,林父就也把他的学籍迁了过来让他继续念书。

林朝得过了一个多星期才反应过来家里又多了个孩,倒也没怎么闹,反倒兴能有个小哥哥陪自己玩。

但区山在这个家里就像个隐形人,每天放学回家就跟着林父去“学东西”,总要很晚才能回来。在家的时候也躲在屋里不门,除了饭,几乎都跟林朝碰不上面。

没过两年,林家搬了新家,保姆房自己就连着一通往车库的小门,林朝更是见不到区山了。

林朝上初中的时候跟着林母一起了国,每周只跟林父通一次电话,圣诞节回国住三个礼拜。了青期的小男孩都得很快,没几年两个孩就都成了挑瘦的青年人。

林峰很得意这个孩俊秀斯文,酒后经常夸他除了脾气哪里都像自己。区山听说在学校里很受女生追捧,是公认的校草,成绩也好,却对谁都不冷不,显得很有距离。

但他待林朝总是很恭敬的,每年屈指可数的那几次碰面里他都表现得无可挑剔。只要在大宅里见到林朝的面,他总会低喊“小主人”,站在原地等他经过才离开。林朝在海外待久了,一度对此很不自在,和区山说了几次,见他执意如此,便也随他去了。

改变发生在林朝十五岁那年。他那时已经尝过了禁果,正是力旺盛、劲十足的时候。他了第一个纹,睡过了几个女孩,喝醉了几次酒,朦朦胧胧地知自己是双恋,男人和男人,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女人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zhuishu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