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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乡了,每次写信给我就是哭诉,看的我都心疼。”

对这个年代的县城里的人来说,谁家没有乡的孩?就是自家没有,亲戚家也有,所以对乡的况还是了解的。

李大妈:“我侄女是乡当医生的。”气中,隐隐还有炫耀的意思。

林余余笑了笑:“表姨,这是大队里刚丰收的,我给您送过来,我待会儿还有事,我要先走了。”

李大妈看到那里的足有两三斤,这可不少钱。而且还不是钱的意思,主要是果金贵啊。她赶忙:“你吃了饭再走吧,你表嫂还念叨着你什么时候来呢。”

林余余认识李大妈的儿媳妇,是个很朗的人,跟李大妈的格相似。不过她觉得,对方没有理由念叨她,所以是念叨她的

林余余:“不吃了,我待会儿还有事,要回大队。”

李大妈:“余余啊……”她上前挽住林余余的手,把她拉到一边,“余余,表姨给你介绍个对象怎么样?”

林余余:“……”

李大妈:“是你表嫂家的表弟,比你大2岁,表姨见过那小伙神的一个,个的,好的。”李大妈说儿媳妇念叨林余余,还真不是因为林余余的,而是想到了自家的表弟要相看对象,她也见过林余余,觉得林余余条件不错。

首先,林余余是乡的知青,也就是说,在这里没有七七八八、七八糟的亲戚,县城里的人最怕什么?最怕家里农村里那些七八糟的亲戚了。

其次,林余余是中生,自己学历够,而且她表弟也是中生,所以两人在这方面额相

第三,林余余是县城里的人,她表弟也是,只是在背景上也是相当的。

第四,林余余是医生,这说

去比工人还要有面,而且,林余余还能搞到,可见她在大队里过的很好。再说了,她表弟家在县城,林余余在大队里当医生,来回也方便,买辆自行车就行。实在不方便,家里走走关系,可以把林余余挑到镇上卫生所,或者医院里。

林余余:“这个,我暂时没有谈对象的打算,我两年前刚乡,大队里的人对我很好,所以我想留在大队当医护人员回报他们。”

李大妈:“这有什么?我儿媳妇的表弟也是本地人,家里有三兄弟,前大哥已经结婚了,二哥在县政府工作,还没结婚,他是老三,也在机关单位工作,这条件响当当的。”

林余余:表姨我……”

李大妈:“侄女啊,你都18岁了,再不谈对象,就变成老姑娘了。”

林余余:“我……”她想着,如果直接拒绝说自己还不想结婚,肯定是不合适的。毕竟在后世,就算真的有不婚主义者,有丁克,可这些事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无法理解的,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如果女不婚,别说不婚,就是晚婚了,他们也会拼命的婚。

所以更何况是这个年代,在这个年代的人的中,不婚大概就是罪孽重了,而晚婚就是嫁不去了。

再说,李大妈这么,她还真的不知找什么理由。难找两年前的理由?说自己在发过誓,不回城就不结婚?

这事都过去两年了,别说李大妈不会当真,就是范凹里的人,也没有把这件事当真。所以林余余拒绝的,人可以相看,但见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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