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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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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十岁儿童的记忆可以信任的话,我想,肮脏的蔓昂从未改变过它的样,尤其是在漫的雨季当中。坐在棕榈街185号公饭店的落地玻璃窗侧向外张望,时而密集,时而稀疏的雨,无穷无尽地洒落在鹅卵石铺成的凹凸不平的路面上,积从石隙中满溢来,最终变成了一条蔓延着的铅灰的河。在横穿路的时候,男人和女人们小心翼翼地淌过淹及脚背的面,手中提着他们穿着的纱笼的边角。而在街的两边,凭借着南亚洲城市经常可以见到的骑楼的遮掩,瘦小黝黑的当地人既不张,也不特别地迟钝,他们只是和任意一个乏味的日一样,平静地行走。当你注视着他们的平板的脸孔的时候,即使是一个生在这里,成在这里的白人,仍然不能够正确地猜他们是愉快的,抑或还是悲伤。后来在坦达城外,当他们最终明白了我的意思,或者不如说,明白了我手里的金钱的意思以后,他们领着我到达那个地方,指给我看那棵曾经被用来钉死我母亲的柚树。

即使在那个时候,他们仍然保持着同样麻木的表。既不为曾经发生过的死亡慨,也没有为手中新增的财富而表现些许的快乐。

从任何方面看,我都没有理由喜这个地方。先是我的父亲,山姆?霍恩,皇家陆军第537装甲旅的军官,他在40年代早期对日作战的大溃败中阵亡。

然后是我的母亲。二战结束以后,成为寡妇的她从印度回到坦达,那是一座距离我父亲战死的地方最近的城市。所有的人都认为她应该永远离开那里,回到英国去,但是,她只是把我独自送到蔓昂,在一所英国人经营的寄宿学校中读书,当时我十一岁。而她自己却一直留在那个地方。

她在距离坦达港十多公里的地方买了一庄园,在那里面上橡胶树,还有黄麻。一些人认为,她是用那样一隐居的方法表达对我父亲的怀念,但是还存在着另外的一说法是,她在坦达陷了另一场

丽莎是个漂亮的女人,不是吗?」

十年以后,我在南安普顿遇见到的第537装甲旅的退役老兵们并没有觉得需要特别地向我隐瞒这件事:「不怎幺说,山姆已经死了。她有权为自己找到新的快乐。」

在假期中我会回到在坦达的庄园。确实有两到三次,我碰见过那个开着国吉普到庄园来参加午茶的将军。据一个孩的理解能力,我想,她和他应该是快乐的。公平地说,那时的我在森林和草地的界之的时候也应该算是快乐的,一个失去了父亲的男孩并不会很喜蔓昂的学校,不会喜待在一群海外公司经理、暴发的冒险家和律师们的后代中间。丛林从某些角度看要比蔓昂好得很多——如果你喜的是植和昆虫,而不是拥挤的人群的话。

一直到四年以后。人群与人群之间的恩怨纠缠终于找到了那个偏僻的地方。

在讨论英国民史的大多数着作里,丽莎?霍恩这个名字有时会在接近末尾的章节中现,用以证明那些被民国家中爆发的反对英国治理的运动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蔓昂的前律师陈和他的妻、山地族首领的继承者孟虹领导的叛武装制造了若起血腥事件。他们袭击靠近山区的农庄,杀死他们所称的「民主义盗」。证据表明,武装力量的主要组成是当地的少数民族,孟虹一直是军事行动的主要策划者和指挥者。1950年发生在坦达附近郊区的一次袭击事件过后,人们发现了被钉钉穿在树上的、英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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